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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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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性管理正当其时

2016-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弘文

11月25日下午,沪深证券交易所双双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正式明确分级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将依据“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理念,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警示措施、投资者教育、投资者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保障基金市场平稳运作的制度安排。

相关的《指引》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设立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

第二、在风险警示措施方面,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会员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传达风险提示信息。

第三、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应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的投资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第四、在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方面,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此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分级基金是过去几年中,基金行业的一个重要创新。同时,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也是受到二级市场投资者热情参与的热门交易品种。

但是也不可否认,由于分级基金的交易知识较为专业、交易规则和流程较为复杂、对投资者的交易技巧要求较高等原因,部分在二级市场交易分级基金的投资者,投资感受和投资结果并不理想。

尤其是在2015年下半年,股市从牛市转入调整阶段中,部分投资者由于没有充分掌握分级基金的交易规则和知识,也没有做好交易分级基金可能带来净值较大波动的心理准备,遭遇了较大亏损。此后,关于分级基金的前景和发展方向,业内的分歧和争论时常出现。

总结来看,在关于分级基金的规则和交易流程的讨论中,业内的反思主要集中在分级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的设置上。而有关部门对分级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实施适当性管理,尤其是明确“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分级基金制度理念,预计将对分级基金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期待分级基金能够有一个健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