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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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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2、其他业务板块

(1)交通建设工程板块

交通工程板块主要由子公司林洋交通负责公路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公司项目部负责管理。报告期内,在立足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同时,公司全面涉足市政工程施工领域。

1)经营模式

①路基工程

采用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经营模式。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经济责任承包为基础,以经济合同为手段,明确与项目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权利,将工程项目从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劳动力管理、文明施工、技术、成本、结算等方面进行细化,详细制定考评及承包标准,规范项目经理部的权利和责任,将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效益控制均进行合同化管理,确保路基项目的综合效益。

②路面工程

采用公司直接经营模式。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施工需要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对项目从组织施工、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从生产设备保障、技术人员到位、材料供应充足等方面,全面提高路面工程综合管理水平。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成本管理、考核体系等管理途径,严控项目成本、严控主材成本、严控施工程序、严控现场管理,利用公司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路面工程效益优势,全面实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经营目标。

2)工程款支付模式

林洋交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支付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时间主要在每年春节前支付,由于工程期限各不相同,所以分次支付的次数也有所差异,每次支付的金额原则上参照工程完工的进度来确定相应的比重。

对于部分已完工项目,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中有质保金的规定,一般要求延期至工程完工后一年以上才予以支付,所以会产生回收工程款较少的情况出现。

3)交通工程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交通工程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林洋交通负责,主要通过参与启东市交通局、建设局招投标进行项目承接。2015年以来,公司新承接七兆线、志圩大中修工程;兆天线东段大中修工程;G40启东东出口至沿江公路(原汇大线)二标段;志圩线中段、天江线南段、永兴线东段、东惠线南段路基路面工程等,合同金额合计为3.21亿元,其中仅志圩线中段、天江线南段、永兴线东段、东惠线南段路基路面工程处于在建,其余新接项目已于2015年内完工。

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明细表(截至2016年6月末)

单位:万元

注1:因该等项目的路基工程实际进度低于签订合同时的预估时间,导致发行人负责的路面工程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

注2:由于当地政府原因,该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注3:由于前期拆迁安置问题,导致工期延后,项目实际尚未开工;

注4:由于前期拆迁安置问题,导致工期延后,项目实际尚未开工

(2)房地产业务板块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2个,分别是启东市北上海至尊楼盘项目和安徽永安公馆项目,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

启东市北上海至尊项目开发主体为林洋房地产,项目位于启东市江海南路666号,占地面积约203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4.81万平米,计划总投资40,000万元,建设工期预计为5年,计划建设年限为2013-2018年,分四期开发。其中2013年开发的第一期开发高端别墅项目占地面积2.5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永安公馆项目开发主体为安徽华乐房地产,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大道南侧、独秀大道东侧的政务核心区,占地面积约85亩,总规划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8,000万元,建设工期预计为3年,计划建设年限为2014-2017年;该项目一期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合计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截至2016年6月末,两个房地产项目累计回款总额约2.25亿元,已完成投资约7.3亿元,尚需投入约2.5亿元。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电工仪表行业

(1)电工仪表行业概况

①电工仪表行业

电工仪表行业是仪器仪表行业中一个较大的子行业,近年来,电工仪表行业受电力行业整体发展及全国城乡电网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成为仪器仪表产业中增长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电工仪表是对各种静态和动态电磁参量进行测量和处理的仪器仪表,以及以其为基础组成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和系统的总称,主要用于电信号的各种参数的测量,例如电压、电流、功率、电能、相位、频率等。由于电信号测量方法简单,测量准确度高,测量设备轻便,所以电工仪表产品的应用已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极为普遍。

根据中国仪器仪表协会电工仪表分会历年统计分类,并结合本行业产业结构的现状,电工仪表按其功能可划分为电能表、安装式仪表、精密仪表、交直流仪器、电量变送器、数字仪表、电源装置、扩大量限装置、检验装置、磁测量仪器等几大类。电能表是电工仪表的主要产品,电能表及其相关系统、设备属于电力市场营销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对电力工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覆盖面遍及工业、农业、国防、公共设施、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

随着节能降耗、低碳经济、民生产业等概念提出以及绿色能源、物联网、智能电网等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以及能源互联网概念的提出,电工仪表行业再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能源互联网建设、农网改造、特高压电网建设等对电表产品提出了系统化、微型化、虚拟化和终端化的要求,电工仪表行业随之跨入了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新时代。

②智能电表子行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电网大规模集中招标工作的开展,智能电能表市场需求出现爆发式增长。但伴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集中招标工作步入尾声,2013年起我国智能电能表市场需求转入常态化发展。根据国网公司和南网公司招标信息统计,截止2014年末,国网公司和南网公司累计招标智能电能表3.64亿台,根据相关规划,2020年,我国智能电网可实现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100%覆盖,预计2015-2020年新增电能表需求将超过2亿台。除电能表用户保有量增长带来的新增需求外,电能表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由老旧电表的更新需求和智能电表的替换需求构成。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电能表用户保有量居世界第一位,约4.7亿台,电能表的平均使用期为5-7年,正常情况下每年均有15%左右的电能表产品需要更新,据此推算,智能电表更新需求每年约为3.5亿台。

③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子行业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总体任务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2009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用电服务环节,要全面建成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建成并完善用户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电能表覆盖率达100%。2012年4月,南方电网提出,要在智能配用电网关键技术领域进一步加强用户与电网之间信息与电能的双向交互,实现电力能源更可靠、更高效的分配和使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施监控的基础,是我国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2)电工仪表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①行业主管部门

电工仪表业的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承担,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着电工仪表行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电工仪表的行业协会是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下属的电工仪表行业分会,承担电工仪表的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该协会的职能主要包括编制行业标准、行业指导、行业规划、技术交流、行业数据统计、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负责制定我国电力公司发展战略、电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行业政策及法规

电工仪表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如下:

智能电表是智能电网的核心部件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较多扶持智能电网建设的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3)电工仪表行业的发展趋势

电工仪表按其功能可划分为电能表、安装式仪表、精密仪表、交直流仪器等细分产品,其下游行业涵盖工业、农业等国民经济各行各业,近年来,受国民经济整体快速发展因素的拉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已经形成较大生产规模和较高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已达到较高水平,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电工仪表行业基本实现完全竞争。近年来,电工仪表行业呈现出来的发展趋势如下:

①电网智能化投资加速带动产品智能化发展

随着全球资源环境压力的不断增大、电力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用户对电能可靠性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电力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环保、经济的电力系统已经成为全球电力行业的共同目标。国内外许多国家的电网企业正积极推进技术革新和管理转变,普遍将智能电网作为未来电网发展目标。2009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提出,至2020年,在我国全面建成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用电服务环节,要全面建成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建成并完善用户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电能表覆盖率达100%。

智能电网运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智能化连接供电和用电两端,双向互动,智能电表则是实现这一功能的重要部件。智能电表是采样技术、微处理技术、设计技术和经验相结合的新一代电表产品,集成了双向多种费率计量功能、用户端控制功能、多种数据传输模式的双向数据通信功能、反窃电功能等智能化模块,可实现双向计量、自动采集、阶梯电价、分时电价、冻结、控制和实时监测等数据交互功能,是智能电网的“末端神经”。自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推出了智能电表企业标准以来,我国智能电表发展迅速,2012年市场渗透率已超过50%。

2012年我国电能表产品销量结构情况见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表分会

②能源互联网建设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

2015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促进包括智慧能源在内的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在印发的《推进互联网+行动意见》中提出,要“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能源互联网即“互联网+智慧能源”,在能源开采、配送和利用上从传统的集中式转变为智能化的分散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互联网+”概念在能源领域的具体延伸,也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国能源领域工作的重点。发展能源互联网,不仅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世界工业革命发展趋势,促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必然选择。在“互联网+”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后,能源互联网亦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

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能源互联网中能源信息双向流动的基础设施。在能源互联网架构下,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计量及采集工具,而是未来售电市场上最终用户的智能化终端,具备多种数据传输模式的双向数据通信、带宽保障、海量计算和灵敏反应等智能化功能。传统电力仪器仪表行业内具备一定研发实力和技术积累的企业将可以借助能源互联网的建设,进入需求侧管理、节能改造等一新领域,实现跨越性发展。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电能表、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作为主要的电力需求侧设备,具有提高电网运行效率、降低电能消耗等特点,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施行,旨在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间接对电能表等电力需求侧设备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2003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用电侧管理的通知》、200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委联合发布《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均提出:“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实现错峰、避峰、负荷“定企业、定设备、订设备、定时间”,对包括电能表在内的用电需求侧设备相关产业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居民生活用电开始试行阶梯电价,带动了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市场需求的提升。

b.符合国家电网的发展规划

我国正在全面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为基础,以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自主创新、国际领先的坚强智能电网。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划,我国智能电网的建设分为三个阶段。2009-2010年为局部试点规划阶段,2011-2015年是全面建设阶段,2016-2020年则是引领提升阶段,计划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特高压为核心的坚强国家电网,到2020年基本建成坚强智能电网。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电网智能规划》用电智能化建设方案,在2010年达到15%的覆盖率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全面建设,2011年底达到35%覆盖率,安装5,500万只智能电能表;2012年底达到65%,安装5,500万只智能电能表;2013年底达到90%,安装5,500万只智能电能表;2014年底达到100%的覆盖率,安装2,200万只智能电能表;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对直供直管区域内所有用户的“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根据上述规划,我国目前正处于智能电网的全面建设阶段,作为用电智能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电能表及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将受益于智能电网建设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

c.受益于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

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似的发展中国家60%的水平。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发布,规划中提出要加强电力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国城镇化进程正处于持续、快速推进之中,国家远景规划提出将加大对中小型城市及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从而带动电能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需求量的增长,同时随着新建商品楼的增多,也将进一步拉动居民新增用户表的增长,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将同步快速增长。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由于历史原因尤其是受原各地方电网公司分散招标的影响,我国电能表与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规模偏小,地域特征较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能表行业的发展。随着电网建设的不断加速、国内电力行业的市场化分拆重组以及技术的飞速发展,规模偏小的企业由于研发和技术、管理水平、人才储备、成本控制和产业链整合等,逐渐难以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下,部分规模化、产业链完整的优质企业将逐渐摆脱低端同质化竞争的束缚,引导行业竞争向品牌、技术、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

b.研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缺乏

目前,国内大部分电能表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研发力量薄弱。与此同时,智能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与用电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涉及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多领域技术,从事相关产品设计生产的人员,不但要具有上述技术、技能,而且要将这些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且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导致行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

2、光伏发电行业

(1)光伏发电行业概况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简称。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包括硅料、铸锭(拉棒)及切片、电池制造、光伏组件制造及电站开发、运营等5个环节。

公司在光伏领域的主要业务为光伏组件生产及光伏电站的开发与运营。

随着全球经济总量和规模日益增大,全球面临的能源资源瓶颈和生态失衡日趋严重。在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的背景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已是各国关注的焦点,未来新能源替代传统石化能源消费也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以中国、日本和美国为代表的新兴光伏市场快速崛起。2015年中国、日本、美国的光伏市场保持近年来的显著快速增长势头,光伏装机量分别达到15.15GW、11GW和7.3GW ,其中,中国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装机市场和推动全球光伏需求增长的核心市场;与此同时,东南亚、印度和南非等传统能源较为缺乏的国家也加大了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市场潜力较大。未来,随着光伏切割技术的进步和电池转换效率的不断提高,以及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球光伏装机规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2006-2015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GW)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国际能源署

我国在享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承受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我国的常规能源储备有限,石油储备量仅占全球储备总量的2%,人均煤炭储备和天然气储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据英国石油公司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预测,我国煤炭、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分别在33年、10年及29年内消耗殆尽,届时将面临严峻的资源危机。同时,过度消耗化石能源引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雾霾等灾难性天气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提出了2020年较2005年减排45%-50%的目标,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减排压力较大,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从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耗结构来看,清洁能源占全部能源比例较低,光伏能源所占比例更是不足1%,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我国现阶段电力生产能源消耗比例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0年,国务院作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把新能源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随后,对光伏发电的各项补贴政策陆续出台。早期的补贴政策如“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初投资补贴为主。但由于初投资补贴存在无法对光伏电站质量及补贴效果进行追踪控制等不足,2012年开始逐步被度电补贴政策所取代。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作为中国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性措施,在光伏发电的接网、补贴、金融等方面提供了强力政策支持。我国的光伏产业在2013年出现爆发性增长,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95GW,成为全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最多的国家。2014年全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容量10.60GW,未达到全年14GW的装机目标,主要原因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因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较晚,整体建设未达预期。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在《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和《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中仍大幅调高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新增装机目标,由原定的15GW提高至23.1GW,较2014年10.6GW的装机容量提高了117.92%。在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政策逐步齐全的情况下, 截至2015年底,我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3,712万千瓦。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此外,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6年7月主办的《2016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展望研讨会》的相关报道,2016年上半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超过20GW,光伏应用仍主要以西北部地区大型地面电站为主,但多样化融合发展逐步涌现,如光伏与扶贫、农业、环境、气候结合等。

我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及新增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我国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

2015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进行下调。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6年之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机组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后续可根据装机进展及行业实际发展情况灵活调整。

注: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另行规定

从产业链盈利水平而言,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持续成为产业链盈利最好的环节,而随着光伏电站保有量增加及境内外融资手段的丰富带来的光伏电站资本证券化将带来整个行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反哺运营市场。国家配套政策及运维模式将更加有效,从而带来今后两年光伏电站更大的发展空间。就产业链各环节的利润进行比较,下游电站利润率最高,远高于中游制造、设备,上游硅料等环节。

(2)光伏发电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①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责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和光伏产业政策,起草能源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出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推进能源科研项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光伏发电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承担,主要职能是为研究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新技术,提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与整体布局建议,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及推广,组织制定行业标准,策划光伏市场宣传,组织产品、设备设施展示展览活动,为产业建设发挥着指导和推动作用。

②行业政策及法规

光伏发电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政策关注度较高。近年来,各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3)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光伏发电市场向新兴国家转移

受困于传统能源匮乏,德国、意大利及西班牙等国家率先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带动欧洲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市场。根据EPIA统计数据,欧洲光伏发电占全球市场的份额于2008年超过85%。2012年起,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传统光伏大国削减了光伏补贴或下调了光伏标杆电价,致使欧洲光伏发电市场增长缓慢。2013年,欧洲新增光伏装机量为10,500MW,较2012年17,159MW装机量下降了近40%。

与此同时,以中国、日本和美国为代表的新兴光伏市场快速崛起。2013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总量为12,920MW,超过欧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应用市场。日本,美国等市场亦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2013年装机总量分别达到6,900MW和4,800MW。中、美、日等三国的经济体量及能源需求高于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在对本国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上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因此光伏发电市场向上述新兴国家转移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与此同时,东南亚、印度和南非等传统能源较为缺乏的国家也加大了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市场潜力较大。

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十的国家依次为中国、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南非、澳大利亚、印度和加拿大。从区域分布来看,亚洲依然是全球最主要的光伏市场,2014年亚洲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9%。欧洲光伏市场继续萎缩,新增装机容量占比仅为16.8%。

数据来源:欧洲光伏产业联盟(EPIA),中国光伏产业联盟(CPIA)

②产业结构优化,行业内企业向下游延伸

在我国对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逐步明确的背景下,光伏电站的盈利能力增强。为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提高综合竞争力,部分位于光伏发电行业中上游的制造企业逐步向下游应用领域拓展。通过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提高原有的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销售,降低贸易摩擦对组件生产及销售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业务多元化,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增强盈利能力。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为尽快解决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的影响,我国将包括光伏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立法规定了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并专项用以补贴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2009年,我国通过“金太阳示范工程”对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电工程投资予以补贴,推动国内光伏发电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2012年起,国务院、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等部委、机构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对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再到并网相关流程进行梳理,为光伏发电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铺平了道路。由于上述扶持政策执行期限较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长期性,从而消除了行业波动对光伏电站项目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在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新增10.95GW,跃居全球新增装机容量首位。2014年,由于分布式光伏电站规划占比过高,相关政策实施细节出台时间较晚,全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容量为10.60GW,未达年初预期,且较2013年全年并网容量略有下滑,但仍占全球当年新增容量的四分之一,实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平均年增1,000万千瓦目标。国家能源局将2015 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上调至23.1GW,大幅提升了光伏电站投资的热情。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此外,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

资料来源:Yingli Solar, 2013 Global Investor Day Presentation

b.光伏技术逐步成熟,平价发电前景可期

光伏技术提高及发电成本的下降是光伏行业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工信部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至2015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经济竞争力。到2020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6元/千瓦时,在主要电力市场实现有效竞争。

光伏产业链的上游为硅料提炼及铸锭切片以及太阳能电池制造。在电价收入不变的前提下,上游的生产工艺水平及产品价格直接影响到光伏电站的开发成本,继而影响到光伏电站的盈利空间。近年来,光伏行业上游呈现出“价跌质升”的趋势。硅料提炼方面,随着提炼技术的提高,晶硅产品向着高纯度、低成本方向发展。晶硅纯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电池组件的衰减,降低光伏电站的维护成本,增加了光伏电站的利润空间。电池组件制造方面,我国太阳能电池的生产技术在近年来持续进步,光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以多晶硅电池为例,2013年我国多晶硅电池产业生产的平均转化效率已达到17.80%,接近国际领先水平,主要多晶硅电池企业的生产成本已降至0.48美元/瓦,较2011年成本下降了40%以上。

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背景下,我国光伏发电的成本已接近0.8元/千瓦时的目标值,实现平价发电的前景可期。

资料来源:Wind资讯

c.光伏发电行业未来仍存在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光伏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仍非常低,未来具有较大的空间。从目前统计情况看,截止2014年底,光伏全球累计装机容量约180GW,我国累计装机容量约28.05GW;假设全球平均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000小时,全球光伏发电量占全球总发电量的比重约0.7%。未来,全球发电需求仍将稳步增长,所以当光伏发电占比逐步增大时,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假设全球平均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000小时、2020年光伏发电达到5%的渗透率,则2020年较2014年光伏装机容量将增长4倍。我国光伏发电量占我国总发电量的比重达0.46%,尚未达到全球光伏发电量平均水平,未来仍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贸易保护主义导致我国光伏行业海外扩张之路受阻

2012年前后,美国及欧洲双双开展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有意打压我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该等贸易争端对我国光伏产业上游的部分厂商影响较大,导致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大幅下降。上述贸易争端虽然以和解告一段落,但国际光伏市场中贸易保护主义仍将持续存在,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难以再现早期快速增长的势头。

b.融资渠道有限限制了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

在光伏产业日新月异的格局下,融资难问题逐步成为制约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桎梏。光伏行业从上游的硅料提炼到下游的电站开发运营,各个环节均属于资金密集型,尤其是位于行业下游的光伏电站开发运营,项目自立项开始需要经过开发、设计、建造、并网和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项目周期长达数年,对建造运营商的资金要求较高。

c.国家对光伏发电补贴力度未来有可能减弱

光伏行业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政策扶持力度决定了行业的景气程度。与此同时,由于光伏发电的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在没有国家补贴的情况下,光伏发电尚不具有直接进入市场竞争的能力,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也因此依赖于光伏电站建成后首次并网发电时点上国家对光伏上网电价的补贴政策。现阶段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较大,但市场普遍预期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将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降低而减弱。如果国家补贴力度下降幅度高于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幅度,将压缩光伏电站的利润空间。

3、LED照明行业

(1)LED照明行业概况

LED(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由固态化合物半导体制成的发光器件。它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当两端加上正向电压时,半导体中的载流子会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从而引起自发辐射光,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用不同的材料制成的LED 会发出不同的波长,如砷化镓二极管发红光,磷化镓二极管发绿光,碳化硅二极管发黄光,氮化镓二极管发蓝光,可以被作为光源使用。LED作为照明光源具有高亮度、低热量、长寿命、无毒、可回收再利用、健康护眼等优点,被称为是21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绿色光源。

数据来源: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LED产业链较长,其上游包括衬底和外延片的生产、芯片制造及封装,下游主要包括LED应用。其中,位于产业链下游的LED应用产业系根据客户需求,对LED应用产品及控制管理系统进行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及后续服务。根据产品特点及应用领域的不同,LED应用行业可进一步细分为照明应用、显示应用和背光应用等。公司在LED行业领域的主要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组装及销售业务,属于LED产业链下游的LED照明行业。

按照应用领域分,LED照明可分为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两类,其中,通用照明包括家居照明、工业照明、景观照明、办公照明和建筑亮化等,特殊照明包括汽车照明和应急照明等特殊照明领域。公司LED照明产品主要应用在通用照明领域。

根据国际能源总署(IEA)资料,照明耗电占全球电能消耗总量约19%,寻找一种高效节能、成本低廉、安全无污染的照明方式成为近年来各国重点关注的课题。LED照明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应用领域广泛、产业带动性强、节能潜力大,被誉为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照明光源的又一次革命,是解决照明耗能问题的首选方案。2014年诺贝尔委员会将物理学奖授予了白光LED的发明者,并断言LED将开启照明的新纪元。为快速推广LED照明技术,各发达国家争先推出行业扶持政策及发展计划,如美国的“国家半导体照明研究计划”、日本的“21世纪光计划”、欧盟的“彩虹计划”、韩国的“GaN半导体开发计划”和台湾的“次世代照明光源开发计划”等。在上述政策的带动下,传统照明企业加大了对LED的研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LED照明产业的发展。2013年LED在通用照明市场的渗透率不足20%,据麦肯锡预测,2016年LED照明渗透率将超过40%。随着渗透率的不断提升,LED通用照明市场的市场容量将大幅增长,据预测到2016年,全球LED照明市场容量将达到3,200亿元。

数据来源:麦肯锡《2012 年全球照明分析报告》

作为新兴产业,我国LED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早在1996年,我国就开启了“绿色照明工程”,旨在发展和推广高效照明器具,逐步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节约照明用电,建立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随着LED技术的逐步成熟和制造成本的降低,LED已具备广泛推广的可能。2006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将“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列入中长期规划第一重点领域(能源)的第一优先主题(工业节能)。同年10月,国家863计划、“半导体照明工程”重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LED产业的快速发展。2009年,科技部先后在21个城市启动了“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工作,城市内的公共空间如道路、隧道、停车场、加油站等地方,将大力推广安装LED照明灯具。随着我国LED相关产业政策及实施纲要的密集出台,我国LED照明普及率快速提升,LED照明市场规模从2007年的103.95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730.1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8.38%,预计至2020年我国LED照明市场需求将可达1,386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LED照明网

(2)LED照明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①行业主管部门

LED照明行业属于LED应用行业的子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4754-2002)对行业的分类,属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的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本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承担,主要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本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和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半导体照明专业委员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承担。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下的一个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是全国从事光学光电子科研、生产和教学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的、民政部批准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管理,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开展全国行业调查、召开专业学术会议、制定行业标准,接受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旨在通过“合作、共赢、创新、发展”,推进半导体照明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半导体照明产业上下游、产学研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标准、评价、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促进成员单位的自身发展,提升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是由照明电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开展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以及行业调查统计,同时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并参与制订和修订行业的产品标准等。

②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先后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半导体照明工程,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863计划新材料领域中先后支持半导体照明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LED照明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近期行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3)LED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

LED照明领域行业已形成集团化、区域化的高度竞争态势,全球市场形成了以亚洲、北美、欧洲三大区域重心。其中,日本日亚、丰田合成、美国CREE、LUMILEDS和OSRAM等国际LED照明厂商,凭借核心专利占据产业链顶端,并通过交互授权维持高端市场竞争地位,其他企业则通过获取单边授权角逐中高端、中低端乃至低端市场,构成产业的中心外围格局。

国内LED照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其中GE公司、PHILIPS公司和OSRAM公司等国际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占据了一定的高端市场份额。具有研发实力的国内企业凭借较高的产品性价比,在中端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他不具有研发实力的国内小型企业则主要以有竞争力的低价格集中于对价格非常敏感的低端市场。

预计LED照明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①芯片壁垒逐步打破,全球LED产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随着LED市场的不断发展,LED企业数量快速增加,企业竞争压力不断加大。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全球LED产业转移出现了新趋势。由于中国大陆具有成本优势和迅速扩大的LED应用市场,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逐步将相关产业链环节向中国内地转移。这一方面将促进我国LED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降低我国LED企业对于国外制造厂商的依赖,推动LED下游产业的发展,为中国发展LED移动照明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早期LED芯片技术一直被跨国企业所控,我国LED产品基本采用了CREE、飞利浦等厂商的芯片。随着技术的发展,部分国内厂商打破了LED芯片的技术壁垒,为LED照明产品提供了国产芯片的解决方案。2013年我国芯片的国产化率达到75%,在中小功率应用方面已经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大功率、高亮度一直是国际上LED技术研究的前沿课题,目前,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不断加大投入,我国也在加强对大功率芯片的研发投入,力争抢占该领域技术制高点。

②LED照明器具价格将趋于平稳

上游芯片封装技术不断改进,从正装到倒装再到无封装,LED芯片价格大幅下降,目前LED芯片占LED照明器件成本比例已从70%降低至20%。芯片价格的下降促使了LED照明产品的价格不再高不可攀。从欧盟及美国地区的替换40/60w白炽灯的LED光源价格看,全球替代40W白炽灯LED灯泡的平均价格已经接近10美元的甜蜜点。考虑到LED照明器具的寿命高于白炽灯及传统节能灯,LED照明器具的实际使用成本已接近其他传统光源,意味着价格不再是LED光源替代白炽灯、冷阴极管、节能灯的主要因素。然后,价格的波动导致LED照明产品的毛利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据统计LED照明产品毛利率曾经降低至15%-20%,影响到行业的投资热情。从近期的趋势看,LED照明器件的价格已经逐步平稳,未来不会有大幅的下降空间,产品毛利率将趋于稳定,行业内企业将借此机遇抢占市场,提高品牌集中度。

数据来源:Wind资讯

③智能照明是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的LED照明市场尚处于传统灯源替换阶段,即使用LED灯泡替代传统灯泡,用户无需更换灯具。灯泡替换阶段只是LED照明发展过程中的过度阶段。在过渡阶段完成时,“智能升级”将代替“灯泡替换”成为推动LED照明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智能照明是利用电气控制技术、远程通讯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以实现对照明设备的智能化管理的新兴照明方式,用户可以远程调节灯光强度、对灯具进行软启动、并可设置定时控制及灯光场景,具有安全、节能、舒适等特点,是智能家居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LED照明具备电路控制的可行性,故为智能照明系统的必要部件之一。在智能家居的热点下,智能照明已成为各大厂商未来必争的新领域,包括GE、飞利浦、欧司朗等国际厂商纷纷推出智能化及人性化灯具产品。

④LED国家标准逐步出台

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有机整体。LED照明产业标准体系是一个在LED产业化过程中已经制定、正在制定以及需要制定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涉及从上游的原材料、设备及外延生长,中游的芯片制造,到下游的封装和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等整个LED产业链的标准化过程。近年来,LED照明产业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建设速度明显加快,至2013年底,我国已颁布LED照明各级标准共计111项,其中LED国家标准共36项,已立项并正在起草的LED国家标准共8项,拟立项LED国家标准共20项。已颁布的LED行业标准共56项,已颁布的LED地方标准共19项。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已经成为能源消耗大国,在全球范围内低碳经济愈来愈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更是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考量因素。由于LED光源的能耗低于其他光源,且不含汞等有毒金属,已成为低碳环保理念下的首选光源。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并通过绿色照明工程、半导体照明工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863计划新材料等方式加大对LED照明市场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国自2008年起通过设置街道、广场装饰性照明,推展LED装饰照明,使得LED景观照明市场快速成长。2010年通过政府“十城万盏”示范计划,推展LED路灯、隧道、停车场、加油站应用。LED照明应用方面,已形成公共景观照明、通用照明、电子产品背光、显示屏/广告牌四大应用领域。与此同时,如MOCVD机台购置补贴、研发投资金额补贴与抵减、投资设厂审批优惠等方面均出台了优惠政策,为LED照明市场的高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b.LED照明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统计,全球LED照明市场保持年均20%以上的快速增长,LED照明产品渗透率正在快速提升,2014年市场产值预计可达178亿美元,整体LED照明产品出货数量达13.2亿只,较2013年成长68%。作为全球主要LED生产及消费国之一,我国LED照明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13 年我国LED照明市场规模为103.95亿元,较2007年相比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8.38%。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我国将分五个阶段自2012年10月1日起逐步淘汰白炽灯。LED光源将在白炽灯淘汰过程中提高渗透率,则市场空间巨大。预计至2015 年,中国的LED通用照明实际需求将达678亿元。

c.受益于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

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似的发展中国家60%的水平。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发布,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此同时,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针对公共照明也出台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加快我国环保、节能减排步伐,扩大LED产品内需,加速推广LED照明产品应用领域。包括“十城万盏”、“千里十万盏”、“绿色照明城市”等相关系统工程,推动LED照明产品认知度,为其创造良好的市场空间。预计在未来中国城镇化进程持续、快速的推进过程中,由城镇广场、绿地、道路及建筑物泛光照明应用带来的LED照明需求将愈发广泛。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近几年,全球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据统计,2010年全球照明市场规模为1,340亿美元,其中LED照明市场约50亿美元,占全球照明市场份额3.7%左右。到2020年全球照明市场规模将超过1,500亿美元,LED照明市场有望达到750亿美元,占全球照明市场份额50%。目前,美国、日本在LED芯片等核心器件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欧洲在汽车照明及功能性照明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我国台湾地区LED芯片制造、封装的产能最大;韩国凭借大企业战略显现出后发优势。专利、标准、人才竞争白热化,产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

b.专利和核心技术欠缺,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

目前,LED照明行业的主流技术仍掌握在部分跨国企业手中。由于起步较晚,我国LED照明的理论及技术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核心装备仍然依靠进口,上游LED芯片的制造技术及产品品质仍需提高。近年来,国内企业随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并在芯片技术、封装技术等部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控制系统等方面与国外厂商仍有一定的差距。由于专利技术的缺失,国内LED照明行业不得不向跨国企业购买专利授权已进入国际市场,高额的授权费降低了行业整体的盈利水平,制约了我国LED照明行业的发展。

(五)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及优势

1、智能电网相关业务

(1)发行人在行业当中的竞争地位

国网招标是国内电能表的主要销售渠道,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均有严格的要求。国网中标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情况统计,近三年电能表中标供应商前五名变化较小,发行人子公司林洋能源始终保持在行业前三位,行业优势地位明显。

(2)发行人在行业当中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林洋能源秉承以科技带动生产、以创新推动进步的研发理念,不断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与支持,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林洋能源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电联常务理事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标准修订组成员、江苏省知识产权先进企业;建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电能表检测与校准实验室、江苏省电力电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高规格、高水平研发平台公司;建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电能表检测与校准实验室”、“江苏省电力电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高规格、高水平研发平台,先后承担过多项国家、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具备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研发的“LYSA型电能质量动态补偿装置”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10余种产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2)产品质量优势

林洋能源以大质量管理为理念、质量零缺陷为目标、管理精细化为准则、生产精益化为手段,逐步摸索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导入并实施了“6S管理”、“精益生产”、“零缺陷管理”、“卓越绩效模式”、“ERP”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并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改进提高。多年来,凭借高水平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林洋能源及公司主要产品陆续获得荷兰KEMA、德国国家实验室PTB、国际电力认证机构SGS、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C等国内外质量检测、评定机构的多项权威认证。

3)品牌优势

林洋能源自成立以来,依托技术、质量、营销、规模等综合优势,致力打造林洋品牌,提出并实践“做中国表王、创世界名牌、树百年林洋”的品牌发展战略。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诚信的经营理念、领先的企业文化建设,林洋能源“KD”、“林洋”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KD牌电子式电能表连续三届蝉联“江苏省名牌产品”,并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林洋能源KD牌电度表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奠定了林洋能源品牌在下游客户中的广泛认知度和在电能表市场的影响力。

凭借品牌优势及其他综合优势,林洋能源连续当选为中电联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计量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电能表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修订组成员。

4)规模优势

林洋能源经过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现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电能表生产厂家。规模优势显著提高了林洋能源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一,林洋能源在原材料采购中具有一定的谈判地位,相对有利于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第二,林洋能源能够投入较大力量研究产品的技术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第三,林洋能源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以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协同效应高,在快速满足客户需求上具有明显优势;第四,规模优势使林洋能源有实力和能力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尤其是承接集中、大量订单的能力。相对于大多数规模化生产能力不足的电能表生产企业,林洋能源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5)营销优势

林洋能源经过多年市场开拓,长期实践、推广技术营销、无缝营销,拥有自己的营销管理团队,现有产品已覆盖全国各地并出口到欧洲、南美洲、中东、澳大利亚、东南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及地方电网公司保持了良好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电能表与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林洋能源通过推广技术营销,在营销管理团队中加入营销工程师,以技术为先导,充分利用产品的技术优势与专家顾问的专业优势来拓展和赢得市场,进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林洋能源在营销实践中通过推广无缝营销,从客户需求出发,与客户相互协作建立联盟,共享信息降低成本,改善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并分享对方企业的经营资源从而增加收益。完善的市场网络增强了林洋能源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从客户出发为客户服务的营销理念提升了林洋能源品牌的客户认可度。

同时,根据市场及行业特点,林洋能源通过武汉奥统等子公司持续拓展区域市场,并积极整合相关资源来持续加强对区域市场的影响力。该等方式有效降低了林洋能源经营成本、强化了林洋能源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优势。

2、新能源相关业务

(1)发行人在行业当中的竞争地位

相对于其他大型国企及上市公司GW级总装机容量,公司在光伏电站项目储备上虽具有一定优势,但在权益电站数量及装机量上均较小。业务模式上,由林洋能源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享有光伏电站的收益权;政府帮助协调当地屋顶、荒山、荒地、农地资源及其相关业主的关系等,确保项目建设,同时负责协调电网公司为公司项目办理并网手续、协商并网方案等。林洋能源还分别在江苏、安徽、山东、内蒙古、四川等地成立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从事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加强对上述地区的业务拓展能力。

截至2016年9月末光伏电站累计发电情况

林洋能源开展光伏业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为推动光伏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林洋能源于2015年5月以每股人民币35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5,142.86万股,净募集资金人民币17.60亿元,用于200MW集中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和8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具体涉及项目共11个。此外,2015年8月,林洋能源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于2016年5月实施,募集资金约28.00亿元用于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建设。

(2)发行人在行业当中的竞争优势

1)资金及融资渠道优势

光伏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光伏电站开发的前期投入较大。近年来,国家对光伏电站的补贴由初补贴方式转变为度电补贴方式,意味着开发商要自行承担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前的全部成本费用,从而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从现有政策来看,由于电站建成后可锁定电站寿命周期内的上网电价,保证电站运行期内现金流不受经济周期及补贴政策变化影响,因此开发运营模式在投资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率上优于EPC模式。但是,开发运营模式下资金回收时间较长,只有具备资金优势及融资渠道优势的企业才可能采用该商业模式。

林洋能源凭借稳健的财务政策、出色的业绩表现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取得了较高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融资渠道较为畅通,融资成本较低。同时,凭借林洋能源上市公司的优势,林洋能源在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优势,在融资渠道上具有多样性和便利性,满足开展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

2)项目资源优势

林洋能源坚持以项目储备带动业务增长,凭借“林洋”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陆续在江苏南通滨海新区、四川攀枝花地区、安亭上海国际汽车城及国际新能源汽车示范区、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地区签署了光伏电站战略合作协议或投资协议,为全面开发光伏电站积累了丰富的屋顶资源。同时,林洋能源经过多年市场耕耘,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电网公司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获得电网公司节能减排项目资源的同时,保障了光伏电站建成后并网和电费收取,保证项目的收益率和现金流的稳定性。

3、节能相关业务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具有多品种、多款式产品种类的生产企业才能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这对生产商的技术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生产商具备快速研发能力、快速的换产准备能力和高效营运调度能力。林洋能源凭借强大的研发团队,业已形成了室内光源类产品和户外产品及智能照明产品三大类十个品系百余个规格的产品线,产品品种齐全,可以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特殊需求,向客户提供完整的LED照明解决方案。凭借多年的电表产品制造经验,林洋能源积累了丰富的电源及电路设计技术,驱动电源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体积小、抗浪涌强、性价比高。林洋能源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优势,林洋能源聘请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大师作为设计顾问,产品外观设计精美,结构设计创新力强,众多结构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智能照明是LED照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是行业内企业必争之领域。智能照明的核心是照明系统的智能控制,该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强,传统的照明企业并不具有研发技术的优势。林洋能源凭借在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系统多年的耕耘,在电源设计、智能控制及配套智能管理系统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经验,林洋能源在积累的智能控制技术基础上开发LED控制系统,在Zigbee无线通信技术、调光调色、光配方研发方面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质量优势

林洋能源针对LED产品特点全面系统地策划了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管理流程与系统、产品可靠性验证方案,进行系统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林洋能源质量系统涵盖设计开发质量控制、供应商质量管理、来料检验、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出货验收,以及服务质量管理,职能全面、体系完整;林洋能源参与多项LED产品国标起草,有完善的产品企业标准,配有光度分布试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光电实验室、环境试验室等专业试验室;可靠性试验设备齐全、自动化程度高;拥有专业的测试工程师和可靠性工程师;可靠性试验方案科学合理高效。林洋能源产品已获得UL、TUV、GS、BSI、CE、PSE、RoHS、CCC及中国节能等权威机构认证,质量优势明显。

(3)品牌优势

凭借在电工仪器仪表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百年林洋”品牌发展策略得以顺利推进,林洋品牌在客户及行业内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林洋能源上市之后,林洋品牌在行业内外的知名度及影响力更是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凭借该等品牌优势,林洋能源在进入LED行业伊始,便与上海科锐光电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等行业内领导品牌及领先厂商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获取稳定的上游芯片配套供应,并借助外力在产品研发、方案配套和检验检测等方面快速建立竞争优势,避免与其他行业新入者进行同质低价的恶性竞争,保证在LED行业内健康的发展态势。

(4)资金实力优势

林洋能源自上市以来,业绩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林洋能源始终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林洋能源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取得了较高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融资渠道较为畅通。林洋能源依托资金实力优势,坚持走高标准、高规格的技术路线,建成了行业内领先的自动化专配流水线,满足LED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要求。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股东

发行人的股东为陆永华和毛彩虹,两人系夫妻关系。

2、发行人之子公司

发行人之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发行人其他重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雅安永旺已注销

(二)关联方交易

2013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3、关联方担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6年5月,华虹电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5信通银最保字第00110号),约定华虹电子在该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林洋交通和中信银行南通分行在2015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5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该笔担保合同后顺延6个月至2016年11月到期;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实际于2016年9月已偿还;

注2:2015年9月,林洋能源及林洋照明、林洋光伏共同向比利时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额2,500万美元,林洋能源及上述两家下属公司就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注3:2016年3月,林洋能源及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林洋光伏共同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额1,200万美元,林洋能源及上述两家下属公司就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决策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确保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充分论证此项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将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不同金额范围需提交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或涉及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1)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2)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4)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职责,为企业长期持久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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