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12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6日及11月19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120号、2016-125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11月1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周四)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6年12月1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8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商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张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二选举公司董事事项,对每个董事候选人需逐项进行表决,且投票表决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和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6年11月16日、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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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的议案中,对于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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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金科股份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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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12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期接到公司股东黄红云先生的通知,获悉黄红云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信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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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红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10,499,389股(包含通过资管计划增持的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5%。本次质押的38,732,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9%,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黄红云先生已累计质押306,232,3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99%,占公司总股本的5.7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