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1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000.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自然人股东黄瑞杰持有的同路生物10.2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莱士持有同路生物100%股权,同路生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近日同路生物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10306701H(1-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吴旭;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伍佰叁拾伍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1993年10月11日至2043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血液制品生产、经营:生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1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下属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取得换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属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收到相关主管单位换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怀集县怀城镇广佛肇经济合作区A区D-26地块创业中心A2幢首层商铺41-50卡;
设置单位: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剑;
许可证号:粤卫血浆站字第12号;
业务项目:原料血浆的采集及供应(开展乙肝、狂犬病、破伤风等特免血浆);
采浆区域(范围):肇庆市广宁、怀集、封开;
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该机构经核准登记,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6-1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经公司检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通知原文:
特别提示:
2、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更正后:
特别提示: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