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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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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采用“虚拟清算”原则计算并公告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分级运作期间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互利A的每个开放日及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互利A和互利B分别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自保留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七、基金合同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若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前基金合同终止,则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根据基金合同“虚拟清算”的原则计算并确定互利A和互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应得的剩余资产比例,并据此比例对互利A和互利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剩余基金资产的分配。

若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合同终止,则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八、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七、 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收取认购费。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2016年11月25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资产。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资产。

(三)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4、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九、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转换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证券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证券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证券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 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或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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