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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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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9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西安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合计为893.1万元人民币。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计划出资1.5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宁波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马”)、西安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马”)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拟将控股子公司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天马”)7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 转让价格合计为893.1万元人民币。已于2016年11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之上海天马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天马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上海天马的财务情况(单位:元人民币):

注:上述 2015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上海天马100%股权,上海天马仍在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二)交易标的之宁波天马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宁波天马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宁波天马的财务情况(单位:元人民币):

注:上述 2015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宁波天马100%股权,宁波天马仍在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三)交易标的之西安天马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西安天马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西安天马的财务情况(单位:元人民币):

注:上述 2015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西安天马100%股权,西安天马仍在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四)交易标的之湖州天马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湖州天马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湖州天马的财务情况(单位:元人民币):

注:湖州天马于2016年7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股权结构为天马股份持有70%,自然人方芙蓉、芮锋分别持有15%,15%。2016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州天马70%股权,湖州天马仍在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

2、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西安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87.6万元、52.8万元、48.1万元;将持有的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704.6万元;合计893.1万元。

3、定价依据:标的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天马股份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目的是整合资源,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上海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西安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马”)计划出资1.5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公司持有成都天马90%股权。

2、公司于2016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由成都天马自有资金出资。

(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天马根据自身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成都天马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四、投资存在的风险

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设立后,也可能面临市场、人才等方面的风险,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遵循谨慎投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内控机制、稳健的投资策略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