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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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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6-07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以逐项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7日-2016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15:00-2016年1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7楼夏威夷厅(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学民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55人,代表股份1,723,396,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72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320,183,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3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03,21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2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755,327,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2,11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8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03,21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20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以逐项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89,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319,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1,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5 配售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7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8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09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10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2.11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3.00 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0,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1,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议案4.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5.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议案7.00 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5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28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谢道铕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