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等六只债券提供转让
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靖江市滨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6年11月3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4003”,证券简称“16莱钢02”,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7%,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4035”,证券简称“16莱钢03”,发行总额11.8亿元,票面利率6.83%,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666”,证券简称“16万通02”,发行总额15亿元,票面利率8.4%,债券期限7年,附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证券代码“118762”,证券简称“16金科06”,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17%,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证券代码“118763”,证券简称“16金科07”,发行总额36亿元,票面利率6.4%,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靖江市滨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775”,证券简称“16靖滨02”,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
(四十一期)国债到期兑付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一期)国债将于2016年12月12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40”,证券简称为“贴债1641”,是2016年9月12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6年12月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12月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
(十一期)国债等九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将于2016年12月1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11”,证券简称为“国债0911”,是2009年6月11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45元。
二、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201”,证券简称为“湖北1508”,是2015年6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三、2015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05”,证券简称为“浙江1504”,是2015年6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5元。
四、2015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09”,证券简称为“河北1504”,是2015年6月1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五、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13”,证券简称为“吉林1504”,是2015年6月1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六、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69”,证券简称为“甘肃1513”,是2015年12月1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元。
七、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70”,证券简称为“甘肃1514”,是2015年12月1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八、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9771”,证券简称为“甘肃1515”,是2015年12月1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3元。
九、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772”,证券简称为“甘肃1516”,是2015年12月1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元。
十、本所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一、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2月12日除息交易。
十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二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二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1月3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50”,证券简称“贴债165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7年2月27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