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7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7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第10.5代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30K扩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10.5代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30K扩产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签署出资人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签署出资人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刘晓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投资建设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八项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7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MDT”),负责实施公司年产7,263万片触控一体化显示模组项目(以下简称“BMDT二期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要,BMDT拟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2.6亿元,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期限为5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
3205F室
法人代表:路军
注册资本:56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27 日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2015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BMDT一期及二期生产设备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关系:交易标的归属于BMDT;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资产所在地:固安县开发区三号路北侧、六号路西侧1-6。
资产价值:交易设备总资产净值不超过16亿元;其中现有一期设备净值为2.8亿元,后续到厂的生产设备预计净值不超13.2亿元。
三、拟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本金:12.6亿元人民币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5年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间按季度支付,共20期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有权与使用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和留购价款后,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届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使用权始终归属于承租人。
生效时间及有效期限:自起租日起60个月,起租日为出租人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当日。
协议生效条件:出具董事会决议;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赁》、《所有权转让协议》,出具流动性支持函;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有效地满足了BMDT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活用BMDT固定资产,拓宽了融资渠道;
2、本次融资租赁拟与芯鑫租赁合作,出租人资质较好,不存在重大风险;芯鑫租赁较同行业其他公司报价优势较明显,融资成本更低;
3、经对BMDT进行现金流测算,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
4、本次融资租赁不会影响BMDT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资产的正常使用,且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1、同意BMDT与芯鑫租赁开展融资总金额为12.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10.5代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30K扩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成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京东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15-021)。合肥京东方主要生产60英寸以上大尺寸产品,设计产能每月9万片的玻璃基板投入。为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合肥京东方拟通过自有资金投资58亿元,在现有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以下简称“原项目”)内追加部分工艺设备进行产能扩充。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30K扩产项目(下称“本项目”)
项目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原项目进展:主体厂房已于11月29日封顶
拟建规模:30千片/月(玻璃基板投入)
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现有10.5代线厂房内)
投资总额:58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合肥京东方自有资金(通过节省原项目设备采购资金、建设资金及自身运营资金等方式筹集)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15幢综合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吴晓东
注册资本:220亿元(实缴资本73.33亿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
经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待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46%股权;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27.27%股权;公司持有7.27%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 2015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随着全球资本不断聚集和技术不断进步,半导体显示产业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技术、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电子信息领域继半导体后又一个年产值超过千亿美元的产业。自2014年起,全球液晶面板行业出货面积年均复合率稳步增长,预计2020年出货面积达2.26亿平米,其中液晶电视面板约占7成,且液晶电视平均尺寸每年超过1英寸的速度在增长。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预测数据和公司的实际调研情况分析,公司现有超大尺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亟需扩产。
(二)项目可行性
1、符合国家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半导体显示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产业,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至 2020年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纲要”。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项目之一,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引导这个产业的投资建设,加强了半导体显示产业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战略地位,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
2、公司已做好项目所需相关技术准备和人才队伍储备。
公司通过多条世代产线建设和运营,培育了拥有数千名工程师的技术管理研发团队,在工艺研发、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技术储备和人才资源保证。
3、项目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财务运营状况良好,不仅可为企业带来较好经济效益,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类项目,对支撑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做大做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
1、经营风险分析
近年来半导体显示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产品几乎涵盖整个信息应用领域,未来需求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本项目主要瞄准65英寸及以上产品,此范围产品的市场增长率要高于65英寸以下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但本项目产品定位相对集中,未来在超大尺寸领域将会受到一定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因此需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定期展开市场需求调研,及时了解市场及客户需求,企划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2、技术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采用已在诸多量产线进行开发、验证的成熟技术,目标是确保良品率、提高盈利能力,因此项目公司的工艺技术风险相对较小,但也需要对检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在现有产线进行先期验证,同时关键设备提前进行样机测试,以从多方面规避量产时可能会产生的工艺技术风险。
3、财务风险分析
本项目属高新技术产业,此类项目的特点是固定资产投资高,设备专用性强,生产经营受下游产品影响较大,工艺设备及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需要进口,投资此项目的不确定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本项目财务预测中,一方面项目公司要遵循谨慎处理的原则,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较高的项目经营安全率;另一方面,项目公司应关注主要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波动,并对相关币种汇率走势进行趋势分析,在考量自身外汇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依照规避风险大小及金融环境选择适当工具来控制汇率风险。
4、政策风险分析
以半导体显示为核心的半导体显示产业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政府给予高度关注,并出台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未来十年,作为引导和支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升级换代的核心产业,半导体显示产业所面临的政策风险较低。
五、项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预测该项目实施后企业财务运营状况正常,能为企业带来较好利润,能够及时偿还贷款,有一定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实施以后,不仅进一步弥补了市场对于65英寸及以上大尺寸产品的需求空缺,还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液晶面板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全球半导体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六、董事会意见
1、同意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第10.5代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30K扩产项目;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并签署出资人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东方”)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于2015年7月10日签署《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在安徽省合肥市共同设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京东方”或“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总投资400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220亿元,银团贷款180亿元。
为更好满足项目推进需要,合肥京东方拟在总投资额不变的基础上,调整注册资本金与银团贷款的比例。经与合肥建投协商,双方拟签订《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至240亿元(合肥建投将出资金额由原200亿元增加至220亿元),银团贷款为160亿元。
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合肥京东方的项目控制,公司拟与合肥京东方股东合肥建投、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现任监事赵伟先生在合肥建投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而合肥建投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签署出资人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注册资本:965,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2015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协议》对《投资框架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原修订如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20亿元人民币。其中,
1、20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
2、其余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乙方负责自筹解决。”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变更为: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40亿元人民币。其中,
1、2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
2、其余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乙方负责自筹解决。”
(三)《本协议》对《投资框架协议》第二条第(三)款原修订如下:
“出资方式:1、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筹集的200亿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2、乙方用自有资金20亿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变更为:
“出资方式:1、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筹集的220亿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2、乙方用自有资金20亿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四)《本协议》对《投资框架协议》第二条第(四)款原修订如下:
“双方确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进度安排如下:
1、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时到位,且第一笔资金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39.1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四笔资金4.8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位;第五笔资金32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六笔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位。
2、乙方负责的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有资金应按如下安排按时到位:第一笔资金0.89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4.4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3.5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3月31日到位;第四笔资金11.11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变更为:
“双方确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进度安排如下:
1、甲方和/或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时到位,且第一笔资金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39.1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四笔资金4.8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位;最后两笔资金最晚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位。
2、乙方负责的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有资金应按如下安排按时到位:第一笔资金0.89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4.4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到位;最后两笔资金最晚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位。”
(五)《投资框架协议》第二条第(五)款第1项原文如下:
“1、项目公司借款:项目总投资(400亿元)与项目资本金(220亿元)的差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落实银团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解决,并确保根据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变更为:
“1、项目公司借款:项目总投资(400亿元)与项目资本金(240亿元)的差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落实银团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解决,并确保根据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六)《本协议》对《投资框架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第1、2项原修订如下:
“1、甲方负责由其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足额落实20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并按本协议的约定通过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全部直接注入项目公司。
2、甲方与乙方共同努力为项目公司取得不少于180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的银行承诺书,并根据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变更为:
“1、甲方负责由其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足额落实22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并按本协议的约定通过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全部直接注入项目公司。
2、甲方与乙方共同努力为项目公司取得不少于160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的银行承诺书,并根据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四、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出资人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合肥京东方7.27%的股权
出资人二: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肥京东方65.46%的股权
出资人三: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持有合肥京东方27.27%的股权
基于上述,各方拟签署本协议并据此采取一致行动,以便按照出资人一意愿控制合肥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并确保各方投资目的的实现以及维护各方在合肥京东方的合法权益。
(一)一致行动的原则
就行使合肥京东方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日常重大事务、董事任命、分红、业务运作、经营管理及资产处置,各方同意按照出资人一的意愿作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各方无条件一致同意,在合肥京东方股东会就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日常重大事务、董事任命、分红、业务运作、经营管理及资产处置进行表决时与出资人一保持一致行动。
2、出资人一按照合肥京东方的章程的规定向合肥京东方的股东会提出提案或者临时提案。除出资人一外,其他的任何一方不得向合肥京东方的股东会提出提案或者临时提案。
3、就合肥京东方股东会审议事项,各方均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按出资人一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即赞同、反对或者弃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各方(包括其继承人)均不再作为合肥京东方的直接股东之日止。
五、签署上述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合肥建投签署《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有利于银团贷款的顺利落实,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公司与合肥建投、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助于公司实际控制合肥京东方,确保公司投资目的的实现,维护公司在合肥京东方的合法权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有利于银团贷款的顺利落实,保证合肥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公司与合肥建投、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助于公司实际控制合肥京东方,确保公司投资目的的实现,维护公司在合肥京东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调整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签署出资人一致行动协议》。
八、董事会意见
1、同意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至240亿元;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一致行动人协议》。
九、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京东方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京东方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均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京东方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京东方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京东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东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成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京东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15-021)。合肥京东方负责实施公司合肥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合肥10.5 代线项目”或“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要,合肥京东方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国开行/银团”)申请为合肥10.5代线项目提供不超过24.6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8年期中长期贷款(在中长期贷款项下可做项目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业务品种,期限不超过1年),并为合肥10.5代线项目提供45亿元人民币的6年期保函额度支持。公司拟为合肥10.5代线项目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的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业务)及长期保函额度提供相应保证担保。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现任董事刘晓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安乐先生在合肥京东方任董事职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而联营公司合肥京东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15幢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注册资本:220亿元(实缴资本73.33亿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营业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待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46%股权;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27.27%股权,公司持有7.27%股权。
为确保项目公司贷款顺利落实,公司拟在提供本次担保前,同合肥京东方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按照公司意愿控制合肥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同时相应调整合肥京东方董事会席位,使合肥京东方成为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5年数据经审计,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并由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金额:
(1)24.6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项目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业务);
(2)长期保函额度人民币45亿元。
主债权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8年;长期保函期限6年,自每笔保函开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生效条款:担保相关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本年度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98,000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现任董事刘晓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安乐先生在合肥京东方任董事职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而联营公司合肥京东方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合肥京东方目前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在提供本次担保前,将同合肥京东方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按照公司意愿控制合肥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同时相应调整合肥京东方董事会席位,使合肥京东方成为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并由合肥京东方提供相应反担保,以保障公司权益。
3、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银团贷款的顺利落实,保证合肥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在提供本次担保前,将同合肥京东方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按照公司意愿控制合肥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同时相应调整合肥京东方董事会席位,使合肥京东方成为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并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由合肥京东方提供相应反担保,以保障公司权益。截止2016年9月30日,合肥10.5 代线项目进展顺利,本次担保将有利于促进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本次为合肥京东方提供保证担保折合人民币约为209亿元,经测算,项目实施后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能够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为公司带来较高的利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京东方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京东方调整合肥京东方注册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均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京东方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京东方为合肥京东方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京东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54亿元,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的45.73%。
此外,公司无其它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盛光电”)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鄂尔多斯第 5.5 代AMOLED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鄂尔多斯5.5 代线项目”或“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要,源盛光电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国开行/银团”)申请为鄂尔多斯5.5 代线项目提供总额为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8年期中长期贷款(其中人民币贷款45亿元,等额美元贷款折人民币10亿元,包括其项下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业务),并为项目提供9.5亿元人民币的6年期保函额度支持。根据国开行/银团要求,公司拟为源盛光电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的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及长期保函额度提供相应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科学大道37号
法定代表人:苏顺康
注册资本:1,180,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5月30日
营业范围: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显示器件相关设备租赁及转让(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2015年数据经审计,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
(1)贷款总额为55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贷款45亿元,等额美元贷款折人民币10亿元),贷款期限为8年,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2)长期保函额度9.5亿元人民币,用于向海关开具进口设备增值税及关税保函。
主债权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8年;长期保函期限6年,自每笔保函开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生效条款:担保相关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鄂尔多斯5.5 代线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9月当月已实现盈利,目前处于产能持续爬升期。根据资金测算,源盛光电经营资金可满足其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违约风险较小。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折合人民币约为64.5亿元,有利于促进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54亿元,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的45.73%。
此外,公司无其它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属重大投资事项,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主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顺应柔性显示技术的发展趋势,把握AMOLED显示产品市场机遇,提升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全球竞争力,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同绵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计划投资465亿元人民币,于四川省绵阳市投资建设一条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主要产品定位为AMOLED显示产品,生产高端手机显示及新兴移动显示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075)。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公司: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建设地点: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绵阳高新区”)。
占地面积:约1,200亩(准确面积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玻璃基板尺寸:1,500mm×1,850mm 。
主要产品:手机、车载、穿戴等柔性显示产品。
设计产能:玻璃基板投片量总产能48K/月。
项目效益:经测算,项目实施后财务运营状况良好,不仅可为企业带来较好经济效益,而且具有广泛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最晚于2017年第二季度开工,2019年投产。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为465亿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60亿人民币,其中200亿元由绵阳市人民政府和/或其指定投资平台负责筹集,60亿元由公司负责筹集。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双方共同通过银团贷款解决。
二、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一)项目公司股东会
1、项目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项目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对于项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必须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再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其他事项的决议由代表超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
(二)项目公司董事会
1、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董事会及高管成员构成由股东方另行协商确定。
2、董事会会议的决议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但项目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关联交易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表决时一人一票。
(三)项目公司运营管理
双方确认,本项目前期由公司负责建设,项目投产后的运营管理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MOLED显示技术突破性实现了可弯曲柔性显示,极大推动了可穿戴电子设备的普及。其优异性能将更加有利于在智能手机、车载、可穿戴等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应用。
目前,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加快了智能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进而拉动全球半导体显示产业对中小尺寸移动终端显示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因此本项目具有巨大市场潜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规划目标及政策。
2016年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要求重点发展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AMOLED)等新一代显示产品的量产技术,建设高世代生产线。投资建设本项目,正是在国家政策导向下,加速新型战略产业项目实施步伐,对促进半导体显示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绵阳市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
四川省作为中国西部最重要的电子产业基地,历来非常重视新型半导体显示产业的发展,已形成由上游原材料、中游显示屏、下游显示应用组成的完整产业链。而绵阳高新区是我国中西部高端产业发展最集中、创新创业资源最富集、投资发展环境最优秀、对区域经济拉动最强劲的区域之一,良好产业基础为项目提供了稳定客户基础,保证上下游的密切协作,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
3、公司拥有丰富技术经验和优秀研发团队。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突破并掌握多种关键技术,实现了技术路线多样化;通过北京国家工程实验室和鄂尔多斯第5.5代AMOLD生产线,已掌握AMOLED技术,为本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可靠技术保障;公司已具备成熟的研发团队,经验技术积累与人才的聚集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最大保证。
四、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产品价格变动风险分析
作为电子消费产品的关键组件,半导体显示器件价格受市场供需情况和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产品价格变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公司将以具有竞争优势的价格采购原材料,加强生产管理,降低各种消耗成本,控制产品成本;尽快实现规模化生产,拓展市场渠道,提高竞价能力;加快新产品的推出速度,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二)技术风险分析
半导体显示产业投资庞大、技术复杂,试车时间长,产品良率是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公司首先要充分运用和借鉴在北京国家工程实验室和鄂尔多斯第5.5代AMOLD生产线的现有经验,结合对产线设备的应用经验,充分利用固化在设备中的工艺等全力减少项目技术风险,推动产线产品良率快速提升。
(三)财务风险分析
本项目投资额大,资金筹措压力较大,主要工艺设备及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需要进口,汇率变化对投资估算有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将在资金筹措上保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确保项目正式开工前投资各方的资本金能够按时按进度足额到位;时刻关注主要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波动,对相关币种汇率走势进行分析,在考量自身外汇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依照规避风险的大小及金融环境选择适当工具来控制汇率风险。
五、投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在AMOLED领域的又一重大战略布局,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完善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产业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中小尺寸高端显示,特别是柔性AMOLED领域的竞争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全球半导体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六、董事会意见
1、同意公司在绵阳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
2、同意公司与绵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增资、技术方案调整等事项;
4、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投资建设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议案3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12月14日、15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