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公告编号:临2016-048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390,158,862.18元及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本案尚未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是否会对本公司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6-037号)。
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浙江省仙居新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1、原告于2016年9月13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仅就被告一逾期部分款项提起诉讼请求。本案受理后,原告根据系争《能源管理建设合同》约定,解除与被告一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一立即清偿该合同项下款项。因此,原告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本案诉讼请求,变更后本案本金为人民币390,158,862.18元。
2、原告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沪民初2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3、原告因不服该裁定,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6)沪民初2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并指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是否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和了解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