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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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证创新系列指数的
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反映深圳市场创新型企业整体运行情况,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深圳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日发布深证创新系列指数,指数代码和名称如下:

深证创新系列指数按照创新发展能力综合排名,分别从深圳市场、中小板、创业板A股公司中,选取前100名公司作为样本股。创新发展能力从创新资源、创新投入、创新绩效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深证创新系列指数采用等权重进行计算,每年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进行样本股定期调整。指数包括纯价格指数和全收益指数,纯价格指数通过深交所行情系统发布实时行情数据,全收益指数通过国证指数网发布收盘行情数据。

有关深证创新系列指数的详细资料可参见国证指数网(http://www.cnindex.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

一般债券(第四期)上市交易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495”,证券简称“西藏1604”,票面利率2.8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11月3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

一般债券(第三期)上市交易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494”,证券简称“西藏1603”,票面利率2.8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11月3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

一般债券(第二期)上市交易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493”,证券简称“西藏1602”,票面利率2.6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11月3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

一般债券(第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492”,证券简称“西藏1601”,票面利率2.4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11月3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第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491”,证券简称“西藏16Z1”,票面利率2.4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11月30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支付2016年江苏省政府

一般债券(八期)

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将于2016年12月1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62”,证券简称为“江苏1608”,是2016年6月1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05元。

二、2016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66”,证券简称为“江苏16Z8”,是2016年6月1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9元。

三、本所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2月14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