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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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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版)

表6-10:发行人2016年6月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其原因情况表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5、主营业毛利率=(主营业收入-主营业成本)/主营业收入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14、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高级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及其可持续性、未来业务目标等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4,755,644.45万元、7,932,104.22万元、7,439,771.88万元和8,927,171.76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806,619.29万元、30,953,120.11万元、35,829,792.09万元和39,641,184.92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31,562,263.74万元、38,885,224.32万元、43,269,563.97万元和48,568,356.68万元。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7,322,960.58万元,增幅为23.20%%;2015年末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4,384,339.65万元,增幅为11.28%%;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5,298,792.71万元,增幅为12.25%。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均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展,台山、阳江、岭东等核电项目、内蒙古风力发电项目以及常规能源项目逐步进入投资建设阶段,致使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不断增加。同时,核电行业具有前期投入大、固定资产占比高的特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整体规模较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公司的资产结构与核电行业的经营特点相匹配。

① 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6-1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前述流动资产合计数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97.80%、97.72%、96.46%及96.40%。

a、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08,171.51万元、4,115,212.98万元、2,320,765.26万元及2,288,506.8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1.71%、51.88%、31.19%及25.64%。

2014年末货币资金较2013年末增加2,607,041.47万元,增幅为172.86%,主要系公司下属的核电股份公司和美亚电力公司于2014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募集的资金导致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1,794,447.72万元,减幅为43.61%,主要系2014年末IPO募集的资金按计划投向预定项目,致使201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明显减少;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有所减少。

表6-14: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表6-15: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受限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整体来看,公司货币资金充足,结构合理,能够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b、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网公司电费。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99,207.08万元、950,767.11万元、1,465,064.72万元和1,739,221.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81%、11.99%、19.69%及19.48%。

201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151,560.03万元,增幅为18.96%;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514,297.61万元,增幅为54.09%,主要系本年新投入商业运营的电站数量增加,致使电费收入相应提升,应收账款随之增加;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274,156.68万元,增幅为18.7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大,应收账款保持同步增长。

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表6-1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6-17:截至2015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表6-18: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债务人主体均具有良好信誉和充足的偿还能力,且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预计可以充分收回,故无须计提坏账准备。

c、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9,854.44万元、1,210,157.49万元、1,731,643.33万元和2,061,366.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66%、15.26%、23.28%和23.09%,总体呈稳步增长趋势,与报告期内公司核电工程进展保持一致。

表6-19: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存货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d、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585,412.73万元、647,382.06万元、583,325.80万元和679,756.3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31%、8.16%、7.84%和7.61%。

201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61,969.33万元,增幅为10.59%;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64,056.26万元,减幅为9.89%;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96,430.55万元,增幅为16.53%。

表6-20: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表6-21: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e、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03,028.02万元、448,556.23万元、509,658.64万元和955,137.4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47%、5.65%、6.85%和10.70%。

201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45,528.21万元,增幅为11.30%;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61,102.41万元,增幅为13.62%;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445,478.77万元,增幅为87.41%,主要系发行人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大幅增加所致。

表6-22: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f、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25,076.11万元、379,408.15万元、566,355.16万元和882,325.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4%、4.78%、7.61%和9.88%,总体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速度保持一致。

表6-23: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② 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6-24: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6,806,619.29万元、30,953,120.11万元、35,829,792.09万元和39,641,184.9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4.93%、79.60%、82.81%及81.62%,符合核电行业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

a、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413,200.26万元、12,181,346.24万元、14,747,867.13万元和19,488,959.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5.12%、39.35%、41.16%和49.16%,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台山核电一期工程、阳江核电一期工程、防城港核电站等工程及风电、太阳能、水电等项目逐步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表6-2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为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在发行人资产结构中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不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表6-26: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b、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727,974.39万元、13,633,520.85万元、14,872,318.36万元和12,286,368.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48%、44.05%、41.51%和30.99%。

201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905,546.46万元,增幅为7.11%;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1,238,797.51万元,增幅为9.09%;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2,585,949.51万元,减幅为17.39%,主要系阳江核电站投产运营,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表6-27: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c、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770,137.14万元、1,732,219.27万元、1,652,648.90万元和1,885,959.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60%、5.60%、4.61%和4.76%。

201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减少37,917.87万元,减幅为2.14%;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79,570.37万元,减幅为4.59%;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233,310.23万元,增幅为14.12%,总体保持稳定。

表6-28: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d、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及线路配套费用。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57,524.29万元、659,683.80万元、693,495.63万元和1,591,660.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8%、2.13%、1.94%和4.02%。

201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102,159.5万元,增幅为18.32%;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33,811.8万元,增幅为5.13%;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898,165.3万元,增幅为129.51%,主要系2016年公司并购马来西亚埃德拉公司导致无形资产增加。

(2)负债结构分析

表6-2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6,366,417.28万元、7,322,484.64万元、8,795,336.96万元和8,910,013.48万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6,579,176.75万元、19,692,035.63万元、21,552,957.03万元和25,802,264.98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22,945,594.03万元、27,014,520.27万元、30,348,293.99万元和34,712,278.47万元。负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近年持续稳定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债务规模也保持同步增长,以支撑相关业务的持续增长,同时公司负债结构中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流动负债占比较低,符合核电行业的一般特征。

①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a、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68,019.78万元、932,890.74万元、2,241,848.48万元和2,775,026.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2.06%、12.74%、25.49%和31.15%。

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164,870.96万元,增幅为21.47%;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1,308,957.74万元,增幅为140.31%,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债务期限结构所致;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533,177.59万元,增幅为23.78%。

表6-31: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b、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757,450.48万元、2,015,328.24万元、2,481,393.83万元和2,601,899.1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7.61%、27.52%、28.21%和29.20%。

201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257,877.76万元,增幅为14.67%;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466,065.59万元,增幅为23.13%,主要系当年应付核电项目工程款、新能源工程合同款及中广核大厦合同款等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120,505.35万元,增幅为4.86%。

表6-32: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c、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521,333.85万元、1,977,527.04万元、2,036,772.62万元和1,030,934.1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3.90%、27.01%、23.16%和11.57%。

201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456,193.19万元,增幅为29.99%,主要系(a)集团本部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369,506.20万元;(b)中广核国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104,906.16万元等;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59,245.58万元,增幅为3.00%;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1,005,838.51万元,减幅为49.38%,主要系(a)集团本部归还邮政银行借款30亿元;(b)集团本部赎回平安信托收益权计划27.5亿元;(c)防城港核电归还借款14.85亿元;(d)风电公司归还借款11.15亿元等。

表6-33: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d、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0,338.26万元、910,506.48万元、565,875.61万元和891,572.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95%、12.43%、6.43%和10.01%。

2014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了850,168.22万元,增长了14倍,主要系公司分别发行了40亿元及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时风电公司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等所致;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了344,630.87万元,减幅为37.85%,主要系各类超短期融资券及短期融资券到期所致;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325,696.99万元,增幅为57.56%,主要系2016年上半年公司发行了总额为5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时有总额为2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所致。

表6-34: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② 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6-3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

a、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307,354.53万元、16,215,357.96万元、17,448,285.09万元和20,636,190.4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0.27%、82.34%、80.96%和79.98%。

201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2,908,003.43万元,增幅为21.85%;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1,232,927.13万元,增幅为7.60%;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3,187,905.31万元,增幅为18.27%。公司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不断优化并匹配债务结构,长期借款近年来呈增长趋势。

表6-36: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b、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593,489.78万元、2,589,816.77万元、3,229,108.85万元和3,908,344.5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5.64%、13.15%、14.98%和15.15%。

201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13年末减少3,673.01万元,减幅为0.14%;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639,292.08万元,增幅为24.68%,主要系当年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大幅增加所致,主要包括境外美元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约为100亿元,同时当年有总额约40亿元的应付债券到期;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679,235.73万元,增幅为21.03%,主要系2016年上半年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大幅增加所致,主要包括中期票据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总额约为72亿元,同时有总额为6亿元的应付债券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表6-37: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现金流量分析

表6-3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541,952.47万元、5,587,815.41万元、5,786,121.95万元和3,833,067.7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403,063.46万元、4,339,135.07万元、4,630,345.33万元和3,109,728.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8,889.02万元、1,248,680.33万元、1,155,776.61万元和723,339.74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一定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物资折旧等项目变化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279,794.86万元、613,994.52万元、838,589.21万元和366,724.5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253,842.29万元、5,025,780.19万元、5,140,006.52万元和3,375,969.9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74,047.44万元、-4,411,785.67万元、-4,301,417.32万元和-3,009,245.43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不断拓展各项业务、对外投资额逐年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604,506.98万元、11,042,898.44万元、8,799,271.60万元和7,152,237.09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561,415.09万元、5,356,728.23万元、7,310,673.33万元和5,115,191.88万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43,091.89万元、5,686,170.21万元、1,488,598.27万元和2,037,045.21万元。

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相互匹配。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足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3、偿债能力分析

表6-3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适当利用财务杠杆拓展业务,优化债务的融资周期与经营业务周期的匹配程度。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5、1.08、0.85及1.00;速动比率分别为0.59、0.92、0.65及0.77。发行人所处的核电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资产构成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低,因此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但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波动上升趋势,流动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短期偿债能力持续增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70%、69.47%、70.14%及71.47%,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所处核电行业前期建设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匹配中长期负债较多,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其行业特性。同时,最近三年公司EBITDA及EBITDA利息倍数稳步增长,偿债资金来源充足,长期偿债能力具有充分保障。

作为中国核电行业领导者及开拓者,公司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资本市场的青睐,总体筹资及偿债能力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此外,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各类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而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同时,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表现优秀,良好的经营业绩也充分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表6-4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503,175.94万元、4,485,260.85万元、5,022,325.37万元和2,978,344.97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212,061.57万元、2,804,008.18万元、3,039,582.52万元和1,735,627.61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一方面是公司核电发电量增长导致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是新投产的风电、水电机组以及工程公司扩大了公司的收入来源。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应营业成本也保持同步变动。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表6-4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63,968.24万元、4,423,218.69万元、4,884,569.86万元及2,940,116.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88%、98.62%、97.26%及98.72%。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始终保持绝对比重,主营业务突出。

表6-42: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电力销售、建筑安装及其他商品销售及服务,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材料销售及其他服务。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都呈稳步增长趋势。

(2)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

表6-4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营业毛利率保持在36%以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较高的营业毛利率也符合核电行业企业的经营特点。

(3)收益率指标分析

表6-44:发行人近三年收益率指标情况表

净资产收益率体现了企业对其股东投资的回报能力。2013-2015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40%、7.88%、7.37%;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2%、2.29%、2.29%。发行人当前正处于核电厂投资建设密集期,其各种资源的投入和运用未能在当期产生效益,未来随着多个在建核电站的建成投运,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5、期间费用分析

表6-4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广告费及其他费用等;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研究与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公司销售费及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控制融资成本,财务费用与公司的融资规模相匹配,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99%、20.94%、21.08%和20.73%,呈波动下降的趋势,公司在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明显。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78,687.39万元、123,124.20万元、161,673.35万元和89,738.33万元,其主要来自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2013-2015年度投资收益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6-46: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2013年度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014年度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15年度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71,580.87万元、193,151.60万元、193,705.62万元及65,060.41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20.37%、20.32%、17.23%及8.55%,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3-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表6-47: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司每年的政府补助金额在营业外收入中所占比例较高,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38号《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3个阶段逐级递减,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0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0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0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公司下属的岭澳核电公司、岭东核电公司及阳江核电公司目前享受该税收优惠,退回的增值税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8、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08,755.94万元、-3,292.45万元及56,526.66万元,呈一定波动趋势。

表6-48:发行人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1、公司未来业务目标

(1)指导思想

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集团,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提供商与服务商。致力于安全、经济、低碳排放的清洁能源生产与供应,致力于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致力于非动力核技术的广泛应用。核电业务是集团的核心支柱,要立足安全高效发展,扩大专业化和国产化优势,做足、做强、做大;核燃料业务是集团核电发展的重要保障,要面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精、做优;新能源业务是集团的支柱业务,要培育资产组合和成本竞争优势,实现效益规模协调发展;产业金融、非动力核技术应用和天然气综合利用是集团着力打造的战略拓展业务,要创新商业模式,后来居上,成为集团做强做大、优化业务组合、提升协同效应的重要支撑。综合服务业务要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开拓与市场接轨、与集团定位相关、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新领域。同时,要积极探索新业务发展,包括需求侧管理、储能技术应用、环保水务、电力配售、大宗电力交易业务等,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总体发展目标

核电及相关业务要做到国内一流、国际优秀,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核电综合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综合业绩稳居央企第一方阵、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央企。此阶段的主要战略任务是:“拓市场、创品牌、增实力”。核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并力争进入全球第三,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综合绩效实现国内前三,核燃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核技术应用在核心领域成为国内领跑者;产融服务成为有特色的产业助推器和利润稳定器。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要成为集团能源与电力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需求侧管理、环保水务、电力配售、大宗电力交易业务实现突破。集团进入财富全球企业500强。

(3)具体目标阐述

巩固和强化板块业务。核电板块,是集团安身立命和持续发展的根基,必须安全高效发展,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实现新项目开发、工程建设、运营业绩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形成国际国内市场认同的技术品牌。核燃料板块,是支撑集团核电发展的基础产业,要切实发挥长期安全经济保障作用,建立起探采贸储合理组合、燃料加工多元渠道,提供具备价格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新能源板块,要以综合绩效进入全国前三为目标,实现效益规模平衡发展;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利用等方式,打造能源、电源新组合,增创分布式能源、电力零售与需求侧管理新优势。金融板块,要形成以产融结合为主的特色金融业务,对冲集团经营周期性风险,成为集团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和利润平衡器。

加快打造新的板块业务。遵循“数一数二”原则发展核技术应用业务;以快速占领终端市场为目标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

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顺应能源互联网、工业4.0等发展趋势,抓住电力体制改革机遇,按照相关多元化要求,加快孵化新项目,打造“十四五”持续发展新支点。在不断提升核电基地服务和健康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环保水务业务。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中国广核集团以“发展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使命,以“成为国际一流的清洁能源企业”为愿景。截至2016年8月底,中国广核集团拥有在运核电机组18台,装机容量1,930万千瓦(国内占比62.7%),在建核电机组10台,装机1,243.6万千瓦(核准口径,国内占比47.6%);拥有风电控股装机达894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控股装机容量171万千瓦,水电权益装机340万千瓦、控股装机158万千瓦。此外,在分布式能源、核技术应用、节能技术服务等领域也取得了良好发展。2005年以来,集团进入风电、水电、太阳能、节能技术、核技术、金融业务、公共服务事业等新业务领域,拥有八个国家级研发中心和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具备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面向全国、跨地区、多基地同时建设和运营管理多个核电、风电、水电、太阳能及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的能力。

根据集团编制的绩效自评报告来看,中广核的总体盈利能力较强,6项指标中成本费用利润率及资本收益率2项指标高于行业优秀值,营业利润率接近行业优秀值,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值,盈余现金保障倍数低于行业平均值,总资产报酬率接近行业平均值。

总资产报酬率接近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是中广核处于前期建设阶段的核电项目较多,受基建期投资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影响,资产总额较大,且在建机组尚未产生收入并贡献利润,一定程度上拉低了总资产报酬率。未来随着在建机组的逐步投产,总资产报酬率将会提升。

根据中国广核集团发展思路,中国广核集团将进一步做强核电产业,做优可再生能源业务和相关新业务;坚定不移地推进专业化、自主化、市场化、国际化战略,为社会提供规模化、高质效与可持续的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为落实国家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双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广核集团的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几方面业务的发展。

(1)核电业务

在运核电站:中国广核集团目前在运核电机组各项安全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1999年参加与60多台法国同类型机组的安全业绩挑战赛以来,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已累计获得34项次第一名。在世界核营运者协会衡量核电机组安全运行水平的指标(简称:WANO指标)中,大亚湾核电基地6台成熟机组和近几年新投产的机组均保持了出色的业绩水平,2015年成熟机组65.3%指标位于前10%(世界优秀水平),新投产机组71.9%指标位于前25%(世界先进水平)。

在建核电站:中国广核集团目前在建核电机组规模占全球在建规模的约18.2%。依托在建项目,中国广核集团按照国际标准,积极推进我国自主化、产业化发展进程。核电设备国产化比率已从大亚湾核电站的约1%提高到岭澳核电站二期的64%,到阳江核电站建成时,设备国产化比率将达到约85%。

技术研发:从引进国外技术建设大亚湾核电站,中国广核集团坚持高起点起步,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之路,以从国外引进的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为基础、结合多项重大技术改进形成了具有自主品牌的中国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CPR1000,具备了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设计、建设和运营CPR1000核电站的能力。近年来,中国广核集团以引进、消化、吸收三代核电技术的方式,建设台山EPR核电站,积极参与三代核电技术AP1000引、消、吸工作,依托八大国家级研发中心和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实施5大战略专项和13项“尖峰计划”。对照国际最新安全标准,借鉴国际核电领域的最新经验反馈,坚持自主创新,开发三代核电ACPR1000新机型,与中核集团联手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性能水平更高的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HPR1000,在参与国家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际业务:在核电“走出去”方面,加强对欧洲、非洲、南美洲及东南亚核电市场的跟踪研究,并与国际主要核电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国际市场。2016年9月29日,发行人与EDF在伦敦正式签署了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合作协议,与英国政府同步签署了欣克利角C(HPC)核电项目收入及投资保障等政府性协议,并完成了相关公司的股权交割,欣克利角C项目已经完成了所有必须的审批和商务流程,将实质性地启动。同时,发行人将继续推进塞兹韦尔 C和布拉德韦尔B两大后续核电项目,其中布拉德韦尔B项目拟采用“华龙一号”(HPR1000技术)并由中方控股。已签署罗马尼亚核电项目的全寿期框架协议,合作开发切尔纳沃德核电站3、4号机组,并获得罗马尼亚政府的支持函。

(2)核燃料业务

2007年以来,按照国家“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走出去”战略,中国广核集团积极开展国内和海外铀资源勘探与开发工作。目前,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广核集团已获得国家核燃料进出口专营资质。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组建了谢米兹拜伊铀有限责任公司,并签署了在哈萨克斯坦设计和建设燃料组件制造厂和共同开发铀矿的商业协议。成功收购非洲纳米比亚湖山铀矿项目、澳洲Energy Metals,在乌兹别克斯坦成立铀矿开采和勘查合资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控制铀资源总量为30.34万吨,锁定贸易量7.5万吨。此外,收购加拿大铀矿勘探商Fission公司20%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与Cameco公司签订《关于进一步扩大与深化联合铀资源开发合作的协议》。

(3)新能源业务

中国广核集团大力开发非核清洁能源,风电、水电、太阳能等项目已形成全球布局。截至2016年8月底,新能源板块控股装机规模达2,150万千瓦,其中海外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风电方面,控股装机达894万千瓦,国内综合排名位居前列,实现风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集约化和标准化;太阳能发电方面,控股装机容量171万千瓦,成立国家级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研发中心,正在建设我国第一批大型光热发电项目,具备建设、运营集中式、分布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电站的成熟经验;水电方面,控股装机158万千瓦,获得开发权的抽蓄项目700万千瓦。此外,新能源板块还拥有生物质气、生物质发电、气电和综合能源等多业态优质项目,成本、效益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中国广核集团在运非核清洁能源项目覆盖国内29个省区,国外马来西亚、埃及、孟加拉、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美国等地,在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发展的同时助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新能源国际合作方面,目前已在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国家成功开发了多个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燃气发电项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国际运作经验。已成功收购马来西亚埃德拉全球能源公司(Edra Global Energy Bhd)下属电力项目公司股权及新项目开发权,将“一带一路”沿线5个国家的13个清洁能源项目收入囊中,获得877万千瓦电力资产和约1,000万千瓦潜在待建项目。中国广核集团也决定在马来西亚设立东南亚区域总部,进一步加强在东南亚的开发和投资。而作为中国广核集团在欧洲的清洁能源发展平台,欧洲能源公司则致力于寻找欧洲市场上清洁能源项目机会,已先后完成英国Clover陆上风电项目、法国Fujin陆上风电项目、英国Paulette风电绿地项目的收购,此外,将与法国INOVIA CONCEPT DEVELOPMENT公司在全法国境内共同开发容量达几百兆瓦的光伏电站,并联合法国电力新能源公司(EDFEN)及法国伊诺桑公司(InnoSun)将在纳米比亚共同开发太阳能及风电项目, 成功中标法国首批漂浮海上风电先导项目。

同时,中国广核集团积极拓展节能服务和核技术应用领域等新业务。在节能服务方面,目前已为深圳科技大厦、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珠海格力、恒信实业等政府、大型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等提供区域能源规划和低碳能源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专业的能效审计与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工程改造。自2011年开始进入核技术应用领域以来,中国广核集团依托现有核能资源和技术积累,推动业内整合,在核仪器仪表、同位素及核医学、辐射加工、辐射改性新材料等核技术应用方面积极拓展,与核电形成协同效应,致力打造产业带研发的非动力核技术国家级的高科技产业集群。

五、有息债务分析

(一)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负债规模折合等值人民币约2,94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占比约80%、发行债券占比约18%、其他融资方式占比约2%。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从债务的期限结构看,公司长期债务(5年以上)占总体债务约83%,中期债务(1-5年)占比约5%,短期债务(1年以内)占比约12%。由于公司债务的主要投向为核电项目,债务总量大、项目建设期长,公司当前债务期限结构基本合理,长期债务为主的稳健结构与公司资产的长期现金流回报相匹配,能够用项目未来产生的收入逐步偿还项目债务,基本实现项目现金流自平衡,因此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明细

表6-49: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存续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基础规模及超额配售规模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0亿元全部计入201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6-50: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5年11月,集团与马来西亚埃德拉全球能源公司签署协议,收购其下属电力项目公司股权及新项目开发权,收购价格约23亿美元。埃德拉公司拥有控股在运装机容量662万千瓦,其13个电力项目分布在马来西亚、埃及、孟加拉、阿联酋、巴基斯坦五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以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为主。该项收购已于2016年3月完成。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

①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诉沙湾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06年6月,沙湾公司与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凉山州木里县沙湾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5标施工合同》、《凉山州木里县沙湾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6标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施工,但在施工期间沙湾公司与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就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2012年2月14日,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沙湾公司,要求沙湾公司支付其拖欠工程款人民币24,110,570.01元和变更索赔款及相应利息,并同时要求沙湾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2年3月9日,沙湾公司向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2012年4月16日,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了沙湾公司的管辖权异议。2012年4月27日,沙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上诉书。2012年6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凉山州中院审理。此后本案一直处在举证期间,2012年11月22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沙湾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9,711,897.39元及相应利息,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4年12月5日,凉山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约1,354.6万元,沙湾公司提起上诉。截至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二审已审结,但尚未判决。

②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玉田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就玉田电站建设签订了4份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在收购玉田公司股权之前),玉田电站于2013年1月建设完工,双方已进行多轮谈判,尚未就结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5月18日,原告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项人民币68,427,944元及相关利息、律师代理费、本案诉讼费等。

该案一审已审结,2015年11月16日收到凉山中院一审裁定书(2015)川凉民初字第308号,裁定驳回原告四水公司的起诉。四水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玉田公司代理律师正在积极准备上诉策略。

截至2016年9月25日,该案尚未收到二审法院庭审通知。

③四川世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起诉百花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1年原告承租了洪雅县中保镇平乐村第十村民小组位于青衣江河道内的全部土地,用于从事生态养殖及猕猴桃基地建设。2014年8月4日凌晨2点,青衣江洪水直接冲进百花岛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失。原告认为,其所承租的百花岛土地遭受损失系洪雅百花滩水电站,建设时未对百花岛修建防洪设施,且百花滩水电站建成后库区的泥沙多年淤积所导致的,因此原告于2015年7月25日向洪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截至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延期审理,尚未开庭。

④能源公司起诉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纠纷案

基本案情:能源公司于2008年向被告收购脚基坪公司100%股权,收购时归属于脚基坪公司所有的脚基坪电站尚未完工,为保证工程能够有效的推进,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继续负责建设完成脚基坪电站。但是在履约过程中,被告严重违约,致使脚基坪电站工程款超支、投产期延后。2013年12月2日,能源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违约款49,346万元。

2015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超付的项目收购款18,629.85万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912万元;3、黄锐对被告上述两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能源公司已于2016年2月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⑤沙湾公司诉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署了沙盐线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总价:人民币11,250万元,支付时间不得超过2012年10月31号,但截止2015年5月西昌电力只支付了5,525万元,从2012年至今原告与被告进行了多轮谈判就上述协议尾款支付无法达成一致。2015年9月12日,原告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产转让价款6,025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2,185.07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于2016年3月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三人盐源县亚王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宁河三级电站)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将被告已付价款5,525万元、未付价款6,025万元归纳为无争议的事实,继而将被告是否有权在本案诉讼中主张基于我司欠第三人的盐源县亚王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宁河三级电站)股权转让款、车辆租赁费以及其他协议中的价款进行抵销,以及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争议焦点。最终法院征求原告与被告参加调解的意向,被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2016年7月14日,收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沙湾公司诉西昌电力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2015)川凉中民初字第320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广核亚王木里县沙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线路转让款人民币4,984,355.21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452,304.00元,由原告沙湾公司负担409,336.00元,由被告西昌电力公司负担42,968.00元。

2016年7月27日,沙湾公司向凉山中院提交《沙湾公司诉西昌电力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截至2016年9月25日,该案尚未收到二审法院庭审通知。

⑥南通强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太阳能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太阳能公司之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通强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光电”)就强生公司提供的2MW薄膜组件的质量问题产生分歧,因而未予支付剩余的600万元合同款。强生光电于2013年1月14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阳能公司与太阳能公司示之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货款人民币600万元,并支付迟延付款利息人民币42.94万元及经济损失人民币28万元。

太阳能公司与之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提起反诉,要求换货或返还货款以及赔偿损失共计约1,278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案尚处于一审阶段,与强生光电因对鉴定内容、范围和鉴定标准未达成一致,正等待法院的自由裁量。现强生公司有谈判协商意愿并撤诉意向,经一次谈判后太阳能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与强生公司未能达成一致,太阳能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青铜峡)开发有限公司现在准备进行第二次谈判。

⑦财务公司南昌房产受让人张晓强涉诉案

2008年3月24日,财务公司与张晓强签订了《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由张晓强以人民币2,781.00万元的价格购买财务公司南昌房产,购房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张晓强依约支付了首期款人民币835.00万元,财务公司亦依约同张晓强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但张晓强在实际占有、使用、经营上述房产后,拒付剩余购房款。

2010年6月4日,财务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移送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1年12月28日,南昌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后张晓强随后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2012年7月5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做出(2012)赣民一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财务公司与张晓强签订的买卖合同,张晓强退回房产、支付违约金、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租金归财务公司所有。

2013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3民抗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3年11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开庭审理。

2015年7月10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的(2013)赣民再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及二审判决;继续履行原合同;张晓强向财务公司支付违约金5,562,060.00元、剩余购房款19,460,900.00及利息(利息从2008年12月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用双方各承担375,367.00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后,财务公司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于2015年9月23日立案。截至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关于本案件的强制执行尚未完成。

(2)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注:对被担保单位辽宁红沿河有限公司的担保项,实际上是以发行人享有的红沿河公司净资产为限的进行的股权质押,且上表中担保金额仅为贷款金额,非股权质押金额。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它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

①资本承诺

单位:万元

②经营租赁承诺

a、最低租赁收款额(融资租赁出租人)

单位:万元

b、重大的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承租人)

单位:万元

c、经营租出资产(经营租赁出租人)

单位:万元

(4)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表6-51: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受限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6-52: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和使用权受限制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批准和授权,并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并附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20亿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其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用途,不会转借他人。

(一)偿还有息负债

本期募集资金中,拟将2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债务情况,公司初步计划偿还下表中的借款: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使公司无法直接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于上述有息负债到期日进行偿还。如果存在此种情况,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偿还上述有息负债,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替换,同时公司已经为本期债券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之后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与支取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之券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后,需将全部募集资金划入专项账户,接受监管人、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监管人及受托管理人有权随时查询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二)偿债资金的提取与划转

在债券付息日二个交易日前,发行人需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专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二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专项账户。

每年提取的偿债资金在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和本金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前,偿债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除外。

(三)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

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户:4430156004375975000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其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假定基础规模及超额配售规模全部发行,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6年6月30日的71.47%上升至71.59%,资产负债率水平略有上升,但仍处于较为安全的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良好。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从发行前的25.67%降至发行后的24.95%,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74.33%增加至75.05%。

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的增加将使发行人可以有效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盈利水平。所募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在增加营运资金规模、降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的同时,提高发行人的长期债务融资比重,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二)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资金后,按照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模拟计算,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分别从1.00倍、0.77倍提高至1.05倍、0.81倍。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支持公司业务扩张

本期债券所募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与扩张、市场的开拓及抗风险能力的增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部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