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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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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览海投资 编号:临2016-089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览海投资”)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一)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的海南海盛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盛”)100%股权和海南海盛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华”)持有的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43%股权已分别交付至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名下,交易双方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

(二)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海南海盛100%股权和深圳三鼎43%股权,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远海运散运支付的海南海盛100%股权转让款6,132.64万元和中远海运散运代海南海盛偿付的前述141,567.31万元款项,上述两项款项合计147,699.95万元;广州振华已经收到中远海能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5,817.67万元。

(四)过渡期间损益情况

根据公司、中远海运散运于2016年10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修订)》,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即办理完毕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的次日)止的过渡期间,海南海盛100%股权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览海投资、中远海运散运分别享有或承担50%的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期间览海投资享有的盈利/承担的亏损=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经审计的盈利/亏损*50%;

过渡期间中远海运散运享有的盈利/承担的亏损=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经审计的盈利/亏损*50%

在交割日后,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如海南海盛于前述期间亏损,览海投资将亏损额的50%向中远海运散运补足;如海南海盛于前述期间盈利,中远海运散运将盈利额的50%向览海投资返还。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交易对方已经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过渡期间损益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修订)》约定由交易双方分担,并正在进行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认为:

览海投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的规定;览海投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对价款款项已支付完毕。

四、备查文件

1、《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