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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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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1,370,001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中间交接。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对公司合同执行期会计年度的业绩有正面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风险较小。

2016年12月2日,我公司(总承包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发包人,以下简称“辽化”)在辽宁辽化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辽阳石化俄罗斯原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PSA装置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辽宁辽化

3、总承包范围:包括辽阳石化俄罗斯原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以下新建装置7万标方/小时PSA装置(含膜处理单元)及相关部分配套设施的详细设计(含竣工图)及配合总体院工作、采购、施工、预试车、工程中间交接的管理及实施工作,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试生产、竣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工作。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中间交接。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住所: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白雪峰

合同对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2、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1,370,001元(含税)元(大写:人民币: 柒仟壹佰叁拾柒万零壹元整)。

2、履行地点和方式:

(1)履行地点:辽宁辽化

(2)履行方式:

我公司向发包人完成辽阳石化俄罗斯原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PSA装置EPC总承包。

3、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中间交接。

4、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辽阳宏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中间交接。

6、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日,在辽宁辽化签订。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该合同正常履行,对我公司未来执行期会计年度的业绩有正面和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发包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信誉良好,实力强大。我公司在提供陆上大型工程装置、工厂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总承包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

合同履行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报备文件:

1、辽阳石化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