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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不可以用来路不正的钱
从事杠杆收购

2016-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三是行业规则不断完善。2013年6月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业务运作等多方面优化了行业业态,还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拓展了行业的发展空间。同时,中央编办明确证监会负责私募基金的监督管理,其他监管部门也从各自职责出发,制定了相关规章,逐步健全了行业发展的制度基础。

机构要把依法合规作为“高压线”

对于资产管理行业的机构,刘士余提出几点要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谋求创新发展,主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战略、脱贫攻坚战略等国家重点战略;要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服务水平,牢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初心,忠实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这一职业操守的底线;要坚决把依法合规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牢固树立“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展业理念。

“作为市场重要参与者,行业机构要秉承价值投资理念,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刘士余指出。

他进一步对资产管理人提出希望——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

“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发生了一系列不太正常的现象,你有钱,举牌、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是可以的,作为对一些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公司的挑战,这有积极作用。”刘士余表示:“但是,你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

在刘士余看来,这是在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也是挑战职业操守的底线,根本不是金融创新。

一如既往支持行业发展

对资产管理机构提出严厉要求的同时,刘士余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前景大为看好:“资产管理行业前景无限广阔,事业大有可为”。刘士余指出,资产管理行业担负着满足社会多元化投资需求,甚至满足把资金转换为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重担。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规则。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配套规则。会同市场各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夯实私募基金监管法律基础,构建适应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规律的规范和制度体系。

二是坚守监管本位,加快形成职权清晰、分工合理、标准统一的业务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监管,坚决查处触碰底线的行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强化扶优限劣导向,为行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秩序。

三是努力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对于作为自律组织的协会,刘士余要求,要把协会建设成为会员之家,保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解决行业共同面临的共性问题;要坚决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好自律监管职责,净化行业发展环境;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实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