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7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7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12月2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7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北新建材向九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1,840,7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119,999,999.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094,183,158.88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9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2,727.17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351.34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将于2016年12月3日到期,预计到期后,公司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105,0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北新建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北新建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新建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北新建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