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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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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2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论证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如下交易:

1、购买黄奕彬、黄壁芬持有的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艺珠宝”)100%股权;

2、购买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杜豪”)、哈尔滨法瑞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瑞尔”)持有的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夫珠宝”)100%股权;

3、购买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远投资”)、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飓风投资”)、深圳市三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物投资”)持有的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宝通”)99.06%股权;

4、购买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禾华富”)持有的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49%股权;

5、购买深圳领秀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秀投资”)、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熙海投资”)持有的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天钻石”)49%股权。

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有黄奕彬、黄壁芬、菲利杜豪、法瑞尔、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创禾华富、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指金艺珠宝100%的股权、捷夫珠宝100%的股权、臻宝通99.06%的股权、宝庆尚品49%的股权和贵天钻石49%的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交易对价

交易对价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艺珠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230.47万元、捷夫珠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4,515.24万元、臻宝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008.74万元、宝庆尚品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5,032.79万元、贵天钻石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6,042.07万元。

在评估值的基础上,交易各方最终商定本次交易价格合计302,928.89万元,各家标的公司的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对象为黄奕彬、黄壁芬、菲利杜豪、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创禾华富、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公司股票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90%,即18.04元/股。

在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及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十(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各自指定的账户支付其应取得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若中国证监会不批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公司应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十(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上述条款约定的价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部分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支付对价中股份支付部分/发行价格,不足一股的舍去小数取整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115,731,823股,向各交易对方的发行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以股权认购而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 创禾华富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创禾华富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14,259,977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宝庆尚品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宝庆尚品2017年度期末宝庆尚品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12个月之次日。

(2) 黄奕彬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黄奕彬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4,539,911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

黄奕彬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22,699,556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艺珠宝补偿期限第三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艺珠宝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之次日。

(3) 三物投资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三物投资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全部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臻宝通补偿期限第三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臻宝通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之次日。

(4) 除创禾华富、黄奕彬、三物物资以外其他交易对象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除创禾华富、黄奕彬、三物物资以外其他交易对象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锁定期满后,该等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的解锁时间和解锁数量安排如下(见下表),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未分配利润安排及损益归属

交割完成日(即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之前,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宝庆尚品、贵天钻石的未分配利润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当月月末的期间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的股东享有,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在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当日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违反。违约方不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是否最终生效,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若由于可归责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交易对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三十(30)日,则金一文化有权单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相当于交易价格5%的违约金。

若由于可归责于金一文化的原因导致金一文化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及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则金一文化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支付现金总额之万分之五向交易对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完成超过三十(30)日,则交易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要求金一文化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5%的违约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业绩承诺和补偿

(1) 金艺珠宝

根据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黄奕彬、黄壁芬承诺金艺珠宝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金艺珠宝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400万元、6,000万元、6,55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金艺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6,550万元、7,050万元。

(2) 捷夫珠宝

根据公司与菲利杜豪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菲利杜豪承诺捷夫珠宝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捷夫珠宝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500万元、7,300万元、8,1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捷夫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7,300万元、8,100万元、8,800万元。

(3) 臻宝通

根据公司与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承诺臻宝通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臻宝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6,900万元、7,7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臻宝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900万元、7,700万元、8,400万元。

(4) 宝庆尚品

根据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创禾华富承诺宝庆尚品2016年度、2017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910万元和10,700万元。

(5) 贵天钻石

根据公司与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承诺贵天钻石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贵天钻石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对应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200万元、6,8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贵天钻石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200万元、6,800万元、7,4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交易税费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除实际控制人钟葱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法投资者。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3、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钟葱不参与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和竞价,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的公式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若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情况时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计算,向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2,973,207股,其中,钟葱认购不少于5,297,320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5、 锁定期安排

实际控制人钟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结束后,特定投资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交易税费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四) 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宝庆尚品49%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创禾华富。创禾华富为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实际控制的公司。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将参与认购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变更的议案》

《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生效后,公司与创禾华富于2015年4月7日签署的《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则不再执行。

宝庆尚品整体估值变更为105,032.79万元,创禾华富承诺宝庆尚品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由8,400万元变更为8,910万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由10,100万元变更为10,700万元。

业绩补偿变更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49%)-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49%)-累积已补偿金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关于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关于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公司与菲利杜豪、法瑞尔签署《关于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公司与菲利杜豪签署《关于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公司与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三物投资签署《关于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公司与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三物投资签署《关于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关于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关于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关于公司与熙海投资、领秀投资签署《关于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关于公司与熙海投资、领秀投资签署《关于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下列规定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已在《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为金艺珠宝100%的股权、捷夫珠宝100%的股权、臻宝通99.06%的股权、宝庆尚品49%的股权和贵天钻石49%的股权。黄奕彬、黄壁芬合法持有金艺珠宝100%股权, 菲利杜豪、法瑞尔合法持有捷夫珠宝100%的股权,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和三物投资合法持有臻宝通99.06%的股权,创禾华富合法持有宝庆尚品49%股权,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合法持有贵天钻石49%的股权,交易对方均相应持有标的股权完整权利,权属清晰。

3、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服务、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推进现有业务结构优化,以拓展公司盈利来源,有效发挥公司与交易标的在战略、管理及财务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并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有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九、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01570227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6】0157008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针对金艺珠宝和臻宝通,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分别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6)1800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亚会B审字(2016)1793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针对捷夫珠宝,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23-00104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6]01570083号《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6] 01570078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针对金艺珠宝和臻宝通,亚太会计师出具了亚会B专审字(2016)0745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亚会B专审字(2016)0744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针对捷夫珠宝,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23-00038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针对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570033号《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瑞华核字[2016]01570032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进行评估,分别出具京信评报字(2016)第44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6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7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06%股权项目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8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中京评报字(2016)第449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有效,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购买金艺珠宝100%的股权、捷夫珠宝100%的股权、臻宝通99.06%的股权、宝庆尚品49%的股权、贵天钻石49%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的一切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二)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三)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 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项;

(五)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和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六)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葱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公告》。

上述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根据上述地址的变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原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邮政编码:100045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邮政编码:100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有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2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论证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如下交易:

1、购买黄奕彬、黄壁芬持有的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艺珠宝”)100%股权;

2、购买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杜豪”)、哈尔滨法瑞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瑞尔”)持有的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夫珠宝”)100%股权;

3、购买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远投资”)、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飓风投资”)、深圳市三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物投资”)持有的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宝通”)99.06%股权;

4、购买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禾华富”)持有的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49%股权;

5、购买深圳领秀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秀投资”)、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熙海投资”)持有的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天钻石”)49%股权。

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有黄奕彬、黄壁芬、菲利杜豪、法瑞尔、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创禾华富、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指金艺珠宝100%的股权、捷夫珠宝100%的股权、臻宝通99.06%的股权、宝庆尚品49%的股权和贵天钻石49%的股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交易对价

交易对价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艺珠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230.47万元、捷夫珠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84,515.24万元、臻宝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0,008.74万元、宝庆尚品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5,032.79万元、贵天钻石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6,042.07万元。

在评估值的基础上,交易各方最终商定本次交易价格合计302,928.89万元,各家标的公司的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对象为黄奕彬、黄壁芬、菲利杜豪、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创禾华富、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公司股票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90%,即18.04元/股。

在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及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十(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各自指定的账户支付其应取得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若中国证监会不批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公司应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六十(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上述条款约定的价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部分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支付对价中股份支付部分/发行价格,不足一股的舍去小数取整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115,731,823股,向各交易对方的发行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以股权认购而取得的金一文化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 创禾华富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创禾华富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14,259,977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宝庆尚品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宝庆尚品2017年度期末宝庆尚品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12个月之次日。

(2) 黄奕彬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黄奕彬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4,539,911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

黄奕彬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22,699,556股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艺珠宝补偿期限第三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艺珠宝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之次日。

(3) 三物投资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三物投资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全部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以下列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臻宝通补偿期限第三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2)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臻宝通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次日;

3) 按照约定《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4) 金一文化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之次日。

(4) 除创禾华富、黄奕彬、三物物资以外其他交易对象本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除创禾华富、黄奕彬、三物物资以外其他交易对象本次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金一文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锁定期满后,该等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的解锁时间和解锁数量安排如下(见下表),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未分配利润安排及损益归属

交割完成日(即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之前,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宝庆尚品、贵天钻石的未分配利润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当月月末的期间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的股东享有,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在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当日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违反。违约方不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是否最终生效,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若由于可归责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交易对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三十(30)日,则金一文化有权单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相当于交易价格5%的违约金。

若由于可归责于金一文化的原因导致金一文化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及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则金一文化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支付现金总额之万分之五向交易对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完成超过三十(30)日,则交易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要求金一文化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5%的违约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业绩承诺和补偿

(1) 金艺珠宝

根据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黄奕彬、黄壁芬承诺金艺珠宝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金艺珠宝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400万元、6,000万元、6,55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金艺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6,550万元、7,050万元。

(2) 捷夫珠宝

根据公司与菲利杜豪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菲利杜豪承诺捷夫珠宝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捷夫珠宝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500万元、7,300万元、8,1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捷夫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7,300万元、8,100万元、8,800万元。

(3) 臻宝通

根据公司与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三物投资承诺臻宝通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臻宝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6,900万元、7,7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臻宝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900万元、7,700万元、8,400万元。

(4) 宝庆尚品

根据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创禾华富承诺宝庆尚品2016年度、2017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910万元和10,700万元。

(5) 贵天钻石

根据公司与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承诺贵天钻石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预测数,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贵天钻石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对应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500万元、6,200万元、6,800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贵天钻石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200万元、6,800万元、7,4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交易税费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除实际控制人钟葱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法投资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钟葱不参与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和竞价,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的公式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若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情况时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955,636,668元,其中钟葱认购金额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10%。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计算,向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2,973,207股,其中,钟葱认购不少于5,297,320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锁定期安排

实际控制人钟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金一文化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结束后,特定投资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交易税费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宝庆尚品49%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创禾华富。创禾华富为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实际控制的公司。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将参与认购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变更的议案》

《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生效后,公司与创禾华富于2015年4月7日签署的《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协议》则不再执行。

宝庆尚品整体估值变更为105,032.79万元,创禾华富承诺宝庆尚品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由8,400万元变更为8,910万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由10,100万元变更为10,700万元。

业绩补偿变更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49%)-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49%)-累积已补偿金额

关于创禾华富作出的宝庆尚品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变更的安排系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关于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公司与黄奕彬、黄壁芬签署《关于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公司与菲利杜豪、法瑞尔签署《关于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公司与菲利杜豪签署《关于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公司与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三物投资签署《关于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公司与张广顺、博远投资、飓风投资、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三物投资签署《关于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关于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关于公司与创禾华富签署《关于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关于公司与熙海投资、领秀投资签署《关于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关于公司与熙海投资、领秀投资签署《关于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下列规定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已在《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为金艺珠宝100%的股权、捷夫珠宝100%的股权、臻宝通99.06%的股权、宝庆尚品49%的股权和贵天钻石49%的股权。黄奕彬、黄壁芬合法持有金艺珠宝100%股权,菲利杜豪、法瑞尔合法持有捷夫珠宝100%的股权,张广顺、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凤、陈昱、陈峻明、博远投资、飓风投资和三物投资合法持有臻宝通99.06%的股权,创禾华富合法持有宝庆尚品49%股权,熙海投资和领秀投资合法持有贵天钻石49%的股权,交易对方均相应持有标的股权完整权利,权属清晰。

3、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服务、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推进现有业务结构优化,以拓展公司盈利来源,有效发挥公司与交易标的在战略、管理及财务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并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01570227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6】0157008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针对金艺珠宝和臻宝通,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分别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6)1800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亚会B审字(2016)1793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针对捷夫珠宝,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16]第23-00104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针对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6]01570083号《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瑞华专审字[2016] 01570078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针对金艺珠宝和臻宝通,亚太会计师出具了亚会B专审字(2016)0745号《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亚会B专审字(2016)0744号《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针对捷夫珠宝,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23-00038号《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针对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570033号《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瑞华核字[2016]01570032号《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艺珠宝、捷夫珠宝、臻宝通、宝庆尚品和贵天钻石进行评估,分别出具京信评报字(2016)第445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6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7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06%股权项目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京评报字(2016)第448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中京评报字(2016)第449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24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奕彬、黄壁芬购买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艺珠宝”)100%股权,向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法瑞尔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夫珠宝”)100%股权,向张广顺、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三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育丰等交易对方购买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宝通”)99.06%股权,向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49%股权,向深圳领秀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天钻石”)49%股权(以上目标资产所属公司于以下合并简称“各标的公司”);同时,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包括钟葱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目的)

1、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为纯金、纯银制品和珠宝首饰的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形成黄金制品、珠宝首饰设计、加工和批发业务及零售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做大公司业务规模、扩展经营地域,实现产业多元化。未来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大幅度提高,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本次交易后,金艺珠宝、捷夫珠宝和臻宝通将纳入上市公司主体。金艺珠宝、捷夫珠宝和臻宝通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更容易通过间接融资方式获得外部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扩大其自身资本规模及业务范围,增强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行业的广度和深度的融合,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艺珠宝的精细化生产工艺技术、捷夫珠宝的区域性龙头珠宝品牌效应和臻宝通互联网销售平台以扩大现有业务规模,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打造黄金珠宝首饰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

本次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覆盖生产制造、零售、批发和黄金珠宝互联网销售平台,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业务范围和产品线,实现上下游优化业务结构,整合区域优质资源,逐步构建集黄金珠宝、大数据经营为一体的黄金珠宝生态企业。上市公司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围绕贵金属、珠宝首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寻求变革,同时加快平台化发展战略及产业链协同构建的步伐,聚焦业务创新与产品升级,并继续践行“产业为本,金融为器,品牌为势,创新为魂”的规划方针。

3、实现全国性零售渠道的布局

公司一直致力于品牌经营,渠道构建和营销创新,塑造“金一”品牌在珠宝首饰行业的领导地位。2014年至今,公司先后收购了浙江省百年珠宝品牌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借助资本平台的规范运作及融资方面的优势,并购优质渠道资源,布局重点区域市场。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并积极寻找行业内优质资产,积极整合其他区域优质珠宝龙头企业,打造金一全国性品牌。借助宝庆尚品和捷夫珠宝在连锁零售行业的强大销售渠道,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在连锁零售行业的强大销售渠道,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与优质资产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扩大了珠宝首饰类产品、智能穿戴产品覆盖范围、消费人群覆盖范围,从而实现打造国内知名珠宝品牌的目标。

(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背景)

1、国家政策环境和政策为通过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国务院出台了优化企业兼并重组意见,证监会修订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多举措齐步推进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均表明了国家旨在希望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从而现实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政策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在此背景下,金一文化依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立足主业,积极寻找兼并重组机会,希望通过并购优质公司迅速实现跨越式发展,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为构建企业全产业链提供了有利条件。

2、通过并购获得优质稀缺资源

公司主营业务原为贵金属工艺品、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自公司上市以来,在原有细分贵金属工艺品的基础上,公司重点开拓上下游业务,完善产业链,在黄金珠宝行业包括零售渠道、智能制造、供应链金融等上下游进行战略布局,实现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一方面加强产品规划,通过打造独特的文化创意产品,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相关行业或上下游的优质资产,通过不断收购其他优质稀缺资源,快速完善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并增强区域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

公司目前在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但仍需强化上游的生产加工能力、下游的零售渠道以及互联网黄金珠宝销售平台,增强上市公司全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本次收购标的包括实力较强的黄金珠宝加工生产企业、东北地区著名的珠宝品牌以及隶属珠宝行业和互联网交叉点的衍生新型公司。通过并购具有独特业务优势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资源,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资源共享、效益共赢。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7 年4月完成,金艺珠宝、捷夫珠宝和臻宝通于2017 年5月份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总股本 648,036,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假设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因素导致的股本变化;

4、假设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15,731,823股,假设本次配套募集资金95,563.67万元全额发行且发行价为18.04元/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52,973,207股,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金一文化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据金一文化2016年1-9月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1.99万元年化计算得出,假设金一文化 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度增长分别为10%、0%和-10%;

6、各标的公司的2017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依据各标的公司盈利预测报告中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假设金艺珠宝、捷夫珠宝和臻宝通2017年5-12月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三分之二, 2017年度纳入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范围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预测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艺珠宝、捷夫珠宝和臻宝通将成为金一文化的控股子公司,纳入金一文化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增长空间,并在区域市场内拥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将推进上市公司在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多元化公司的业务范围,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上述模拟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如本次交易于 2017年度4月完成,在各标的公司 2017 年完成承诺净利润以及较目前状况未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即使公司股本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仍均有增长,在 2017年度当年不会摊薄即期回报。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