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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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7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6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和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以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现已建成4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和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2,183.80万元,现已投资金额为34,254.86万元。公司拟终止“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子项目暨“2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项目”,并变更4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建设宣城 “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宣城分公司。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6年12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因公司多名董事重要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2016年12月13日延期至2016年12月14日。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6 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7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2月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桂芳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条件及市场的需求变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7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9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120,283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9,499,99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528,097.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083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公司主要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司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来实施上述项目。

亳州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6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和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以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现已建成4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和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受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和国家“去产能、去库存”等宏观政策的影响,钢材等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设备采购成本大大降低;同时公司内部严格采用招投标等方式来推进工程建设,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工程成本,公司现已建设完成的60万吨复合肥装置较大程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2,183.80万元,现已投资金额为34,254.86万元。公司拟终止“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部分子项目暨“2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项目”,并变更4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建设宣城 “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宣城分公司。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原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选址在安徽省亳州市,通过新建厂房实施。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82,183.8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为:6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和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2×10万吨/年双系列复合肥装置)以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

(2)项目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公司主要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来实施该项目。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估算,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项目达产时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34,000万元,利润总额26,478.11万元,净利润19,858.58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65%,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65年(含建设期2年)。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份建成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和2016年8月份建成4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新增公司产能60万吨/年。截止2016年8月31日,亳州项目累计投入34,254.86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101.38万元。公司本次拟终止“2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及10万吨/年水溶肥装置”,并变更部分剩余募集资金4亿元的用途为投资建设“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该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宣城分公司。

(二)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目前亳州生产基地已经建设完成的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和4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新增公司产能60万吨/年,亳州和河南等市场是公司新兴市场,公司产能需要循序渐进的释放,市场有一定的接受过程;且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生产线采用目前国内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能生产各类生态肥、有无机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等系列产品;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生产线采取尿基和销基双塔结构,可以生产氯基、硝氯基、硝硫基、尿硫基等全系列产品,同时塔体上还设有生产缓控释肥和全水溶肥的专用设施,可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已经建设完成的20万吨/年氨酸法转鼓造粒氯基复合肥装置和40万吨/年融料高塔造粒硝基复合肥装置基本能满足公司皖北、河南等地区目前对公司氯基肥、硝基肥和水溶肥等多种肥料的需求。

2、随着公司自有资金项目的增多与发展,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在宣城地区投资建设“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与环境;其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地处安徽省宣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劳动力充足,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展;接近公司硫铁主产区及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且随着安徽省宁国市测土配方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节约资源、集中管理。

3、本次调整适度募投项目的用途和实施地点,是公司处于总体战略发展考虑,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变化而做出的,计划科学调整产能匹配行业发展需求,如果市场需求变化,也可迅速调整,灵活应对变化。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国家逐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的产品结构正在不断改变,高档水果、蔬菜、绿色食品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民对传统的用肥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与升级。为了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新项目所生产的品种在创新品种,提级升质,使广大农民少用肥多增产,进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作物产品质量,保持土壤持续地力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使之成为农民信得过、市场占得稳与销售不用愁的抢手产品,进而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1、测土配方施肥作为我国推行的一项基础性的先进农业技术,自2005年试点开始,已经在我国推广了近9年,并逐步在全国普及。国内测土配方复合肥的需求量以每年10%左右速度增长,广大农民对测土配方肥已广泛认同。

2、公司宣城分公司原有项目主要是生产粉状磷酸一铵及硫基复合肥、氯基复合肥。以上三种产品均需要浓硫酸做为原料,目前宣城分公司除现有浓硫酸年产25万吨产能外还需外购浓硫酸10万吨左右,加上本次新项目一期投产将新增15万吨的需求量,宣城分公司将有年产25万吨的浓硫酸外购需求量。

3、本次新增的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符合国内硫(产品)市场走向。公司在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慎重决策,决定充分利用皖南及附近几个市县盛产硫铁矿的特点,结合公司马尾山硫铁矿的优势,在宣城建设硫铁矿制硫酸项目:首先,该项目能自供部分硫铁矿,不足部分采购方便;第二,该项目产生的余热蒸汽发电能满足公司90%的用电量;第三,部分蒸汽还可满足公司生产所需;第四,生产人员只需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五分之一即可满足生产需要。

该项目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对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存量土地利用率,带动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分两期建设)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宣城分公司

3、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周期分2期,一期、二期初步规划各12个月。

(三)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53,040.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45,112.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7,927.8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4亿元,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

(四)项目效益估算

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结构和增加公司复合肥产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公司初步测算,年销售收入增加206,634.09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0.63%,投资回收期为5.26年。

(五)该项目已经取得审批事项

1、该项目已取得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宣经信投资【2015】239号)。

2、该项目已取得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披露》(宣环评【2016】18号)。

3、该项目已获得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6】1号)。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条件及市场的需求变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1、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2、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实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和年产25万吨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7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新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3日—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5:00至2016年12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新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时间调整为2016年12月12日和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保持不变为2016年12月7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相关事项也保持不变。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于2016年12月13日(周二)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刊载于2016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因公司多名董事重要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因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将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2016年12月13日延期至2016年12月14日。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6年12月3日,公司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国农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7%;宁国农资公司正在进行协议转让公司控制权事宜,如果上述事项完成,宁国农资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7,0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7%)从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刊载于2016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期召开、增加1项议案及调整会议登记时间外,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3日—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5:00至2016年12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6日和1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2日和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证券事业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590、4181525;

传真号码:0563-4181525;

联系人:吴勇、张苏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邮政编码:2423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8

2、投票简称:司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司特投票”之“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