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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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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2

诺德投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西宁农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所组银团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现行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根据修改意见形成《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聘任立信审计事务所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自2015年起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现拟聘任其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去年审计的费用情况,依据今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不高于120万,内控审计费用不高于80万。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近期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44,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10.89亿元,美金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所组银团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所组银团申请92,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期限8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26亿元(评估值)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其中6,000万元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其余额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西宁农商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西宁农商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本公司持有的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做为质押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7.4亿元。主要从事开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截至 2016 年9月 30 日,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2.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7.1%。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9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3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2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4.59%。

截至 2016 年9月 30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5.6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1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195.0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52%。

3、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主要从事开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2.47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9,24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24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2.57%。

截至 2016 年9月 30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8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754.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14.6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2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子公司经营所必须,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4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10.89亿元人民币,6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3%,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26%。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 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目前从事的贸易基本上都是与铜箔生产有关的业务。

为了适应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渐扩大的贸易往来需求,增强该公司实力、夯实流动资金以做大其贸易业务和企业规模。公司拟对该公司增资4亿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鹏程

5、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6、2016年上半年度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百嘉达公司2016年3月成立,因此没有2015年财务数据

7、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及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关键性的资金支援,能促使其提升贸易业务发展及快速扩大企业规模,以进一步巩固公司的铜箔生产统购统销贸易平台,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1日

至2016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及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6

诺德投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并确定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去年审计的费用情况,依据今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不高于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高于80万元。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年获得首批H股审计执业资格。2010年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8000余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1900余名。客户遍布全国各地,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2014年在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四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