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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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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国琼女士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文件《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因此唐国琼女士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唐国琼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唐国琼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唐国琼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唐国琼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雪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05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亚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660万元,实际投资17,653.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36,736.14万元仍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延长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作出的调整。公司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止2016年10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2笔,金额共计972.77万元予以核销。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王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雪女士简历见附件1)。

王雪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内新增“财产租赁、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9月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见附件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1、2、3、4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参见2016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附件1:王雪女士简历

王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0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特聘教师、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美国会计学会AAA会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南财经大学支委委员。

王雪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05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审慎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同意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延长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原因符合事实,董事会关于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的投入计划是切实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同意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同意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12月0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0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20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将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1年1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一.(二)”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进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及终止情况

1、2012年度,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建设时间进行了调整。经公司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3年度,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减弱的实际情况,终止了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经公司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14年度,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调整了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经公司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4年12月6日、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16年度,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资金投入计划。经公司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4年4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的“存汇盈”理财产品;2015年4月,公司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5,000万元和到期收益7,968,661.60元(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4年3月22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26日、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经公司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10,000万元)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分批次购买了相关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委托购买理财产品3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产品金额10,000万元,未到期产品金额2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余额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2月终止,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一·(三)·2”及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 2016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其他支出”所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一·(四)·2”及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概述

(一)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年下滑,致使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场持续低迷。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一方面抓经营,一方面抓技术研发,努力维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公司发展辊压机大型化的战略目标,计划投资总额为49,660万元,其中计划投资机器设备费及安装工程费合计30,890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62.20%。截止2016年10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投资17,653.83万元,投资进度35.55%,其中实际投资机器设备费及安装工程费合计9,394.49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8.92%,完成了包括项目征地、厂房基建及安装工程、部分机器设备(重型吊装设备、精密数控机床、加工设备、电气系统等生产设备)的投资,目前已具备辊压机产品的生产、装配能力。随着公司产品技术及工艺升级工作的深入,同时加大外协厂商的合作,原计划投资的部分机器设备已丧失了投资的必要性,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结构、避免产能过剩,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

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于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完成后产品主要应用于水泥建材、冶金矿山行业。设立该募投项目时期,国内水泥行业技术装备水平低,能耗高、污染严重,所需的关键设备、高技术设备绝大部分要从工业发达国家进口,使用的国内高技术设备所占份额很少,因此水泥行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急待改造、更替;矿山行业是高能耗生产行业,是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及矿产资源集约开采产业政策的首选整顿行业,进而促使矿山粉磨设备急需向大型化发展。该募投项目的设立是为了迎合我国当时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生产水泥先进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是为了抓住国家重点鼓励开发高耗能产业节能技术和新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的政策,以推进我国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以提高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需求;是为了解决当时水泥及矿山行业技术装备低的生产瓶颈,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降低产品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壮大公司生产规模,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业细分行业趋于产能严重过剩态势,且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年下滑,公司产品销售市场持续低迷,公司经营业绩不容乐观。鉴于目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结合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为规避市场风险,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科学合理的,能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四)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该募投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整体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关于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期投入及后续募集资金的安排

(一)关于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期投入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为分阶段建设,截止2016年10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17,653.83万元(含应付未付款),具体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金额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17,653.83万元(含应付未付款),经过前期投资建设,已完成项目征地、厂房基建及安装工程、部分机器设备(重型吊装设备、精密数控机床、加工设备、电气系统等生产设备)的投资,目前已具备辊压机产品的生产、装配能力,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自201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于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募集资金的安排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实际投资17,653.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36,736.14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作出合理、合规的安排。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批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0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660万元,实际投资17,653.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36,736.14万元仍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同意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05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审慎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同意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君股份终止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科学合理的,能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

投入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0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延长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其建设的预计完成时间由2017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20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将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1年1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一.(二)”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进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及终止情况

1、2012年度,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建设时间进行了调整。经公司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3年度,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减弱的实际情况,终止了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经公司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14年度,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调整了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经公司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4年12月6日、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16年度,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资金投入计划。经公司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4年4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的“存汇盈”理财产品;2015年4月,公司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5,000万元和到期收益7,968,661.60元(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4年3月22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26日、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经公司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10,000万元)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分批次购买了相关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委托购买理财产品3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产品金额10,000万元,未到期产品金额2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余额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2月终止,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一·(三)·2”及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 2016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其他支出”所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一·(四)·2”及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情况

(一)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原因

2016年,持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加剧减弱,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场低迷。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2017年12月调整至为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的投资进度详见上述“二·(一)”。

(二)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

依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与对应资金支付安排,拟对募集资金投入计划作出以下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目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有计划的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有利于充分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同意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延长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原因符合事实,董事会关于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的投入计划是切实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同意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君股份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资金投入计划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0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本次坏账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截至2016年10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合计972.77万元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上述应收账款核销后公司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财务与营销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坏账金额为972.77万元,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同意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于2016年12月0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同意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00)—2016年12月21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2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张娟娟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0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1

2、投票简称:利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利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如适用),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如适用)的,如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如适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应选董(监)事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如适用),需设置为两个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