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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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8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30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所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南、城东路东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在2016年至2017年间分期对我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63,669万元。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所拥有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公告》(临2016-089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9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8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所拥有

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南、城东路东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土地权属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由郑州物流中心租赁使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在2016年至2017年间分期对我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63,669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按照郑州市区域城市规划, 我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土地及地上资产被纳入收储范围,该宗地权属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系我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租赁使用,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权属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为配合政府工作,经研究,同意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对所拥有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南、城东路东的地上资产进行拆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在2016年至2017年间分期对我公司所属郑州物流中心支付拆迁补偿款合计63,669万元,全部拆迁资产账面净值、拆迁费用及人员安置费用等预计约1.6亿元。本次《征收补偿协议书》签署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签署地点为中国郑州。

该事宜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拆迁资产基本情况

拆迁资产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南、城东路东,建筑物81项、构筑物24项,建筑面积11.7万㎡。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乙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物流中心

1、地上资产(含拆迁费用及人员安置费用等)拆迁补偿款为人民币63,669万元整(大写:陆亿叁仟陆佰陆拾玖万元整);

2、乙方负责完成收储地块范围内设施、设备搬迁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约300亩土地上设施、设备搬迁,人员退场;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土地上设施、设备搬迁,人员退场。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一期拆迁补偿款人民币38,743万元整(大写:叁亿捌仟柒佰肆拾叁万元整)。

4、 2017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补偿款人民币24,926万元整(大写:贰亿肆仟玖佰贰拾陆万元整)。

5、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下列情况:

(1)国家司法、行政等部门对地块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产权有异议的;

(2)国家司法、行政等部门对地块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执行债权,并且执行债权总额超过拆迁补偿费用;

(3)乙方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条件搬迁,导致本地块不能按时供地的。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上述任何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从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应在1个月内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补偿费用及相应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息。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拆迁及补偿依约顺利完成,将增加公司相应年度营业外收入及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1日

至2016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6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赵洋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11月26日发布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5日

(四)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公司定于2016年12月8日9点30 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的9:15-15:00。

(七)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特别决议)

2、 关于为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2016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 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三)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6日、7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赵洋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五)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9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收到独立董事淳于国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淳于国平先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

由于淳于国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淳于国平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淳于国平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淳于国平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淳于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