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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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12月6日起,国美基金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基金代码620001)、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成长动力混合”,基金代码:620002)、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基金代码:62000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代码:620004)、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代码:620005)、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基金代码:620006)、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保本混合”,A类代码:620007,C类代码:001375)、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基金代码:620008)、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基金代码:620009)、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A类代码:620010,B类代码:620011)和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基金代码:003135),具体公告如下。

自2016年12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国美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国美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经与国美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国美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国美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美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国美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国美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国美基金的安排为准。

3、费率优惠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国美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国美基金所有,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国美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美基金有关规定。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 www.gom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jysa9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