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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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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6-4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12月6日,当代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58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 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按2013年12月9日《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时,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公司股份数计算。

注2:按当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自2013年12月9日《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时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胜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动达到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增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2014年11月5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代科技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36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

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有关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2016年12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6-4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通知,当代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本次增持后,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6,67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47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2%。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2月6日,当代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成交均价29.80元/股,成交金额4,708.40万元。

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增持目的

当代科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充分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当代科技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4. 当代科技承诺在上次及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上次增持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2月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特索道

股票代码:002159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2号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15楼15、16、17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罗德胜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7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特索道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三特索道股份及认购三特索道非公开发行新股引起的。

五、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九恒投资持有当代科技62.03%的股份,系当代科技控股股东。九恒投资简要情况如下:

三、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艾路明先生直接持有当代科技8.29%的股份,同时持有九恒投资28.21%的股份,系当代科技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简要情况如下:

艾路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06195705******,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五年主要担任当代科技董事、人福医药董事、华茂集团董事。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或参股的除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之外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如下表所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九恒投资除直接持有当代科技的股份外,未直接控制其他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艾路明先生除直接持有九恒投资、当代科技、人福医药(人福医药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股份外,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

当代科技主要业务为:高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

当代科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1:当代科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 最近五年之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三特索道外,当代科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当代明诚7.16%的股份,控股子公司新星汉宜持有当代明诚16.47%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当代明诚28.29%的股份。

注3:当代科技通过华茂集团间接持有华茂股份17.06%的股东权益。当代科技持有华茂集团36.77%股权,华茂集团为华茂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华茂股份46.40%的股份。

(二)持有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持有5%以上股份的金融机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4: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华泰保险0.6130%的股份,重庆当代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和上海旻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泰保险6.0656%、4.9043%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华泰保险11.58%的股份。

注5: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天风证券3.18%的股份,当代明诚、人福医药、三特索道分别持有天风证券1.05%、11.22%、0.55%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天风证券16%的股份。

注6: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光谷科信5%的股份,新星汉宜持有光谷科信10%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光谷科信15%的股份。

九、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2010年9月7日,当代科技与罗德胜先生签署协议,约定罗德胜先生将所持股份代表的除处置权、收益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当代科技代为行使。

罗德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06196810******,居住地及通讯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充分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2014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4年1月29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3%,成交均价18.01元/股,成交金额1,999.11万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75%。

(二)2014年认购新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4年10月,当代科技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800,000股,发行价格22.5元/股,金额总计6,300.00万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65%。

(三)2016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6年11月30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东湖发展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201,5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3%;成交均价28.63元/股,成交金额12,028.89万元。2016年12月6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东湖发展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4%;成交均价29.80元/股,成交金额4,708.40万元。当代科技两次合计共增持上市公司5,781,500股,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8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15年6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枫彩生态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48,200.00万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如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将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4,359,525股。前述交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前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增持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义务。

四、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2014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根据当代科技公司章程,2014年增持三特索道股份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决策标准,针对该事项,当代科技已于2014年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增持事项,当代科技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

(二)2014年认购新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根据当代科技公司章程,2013年拟认购三特索道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涉及金额已超过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针对该事项,当代科技已于2013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增持事项,并于2013年1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增持事项,当代科技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

(三)2016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根据当代科技公司章程,2016年增持三特索道股份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决策标准,针对该事项,当代科技已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增持事项,当代科技已经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一)2014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4年1月29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的0.93%,成交均价18.01元/股,成交金额1,999.11万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75%。

(二)2014年认购新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4年10月,当代科技通过认购三特索道非公开发行股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800,000股,发行价格22.5元/股,金额总计6,300.00万元。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65%。

根据当代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当代科技认购数量为不低于三特索道该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股票发行总量的10%;认购方式为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为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4.45元/股;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2016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2016年11月30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东湖发展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201,5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3%;成交均价28.63元/股,成交金额12,028.89万元。2016年12月6日,当代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东湖发展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4%;成交均价29.80元/股,成交金额4,708.40万元。当代科技两次合计共增持上市公司5,781,500股,此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8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7:按当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自2013年12月9日签署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动达到5%。

四、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6,679,458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24%,其中1800.00万股已经质押,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98%。

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上市公司80.00万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历次权益变动系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引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资金总计25,036.40万元,均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支付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系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或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引起,前述资金已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2015年6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枫彩生态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48,200.00万元。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以及评估数据已过有效期,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评估数据以及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均需要更新至最新一期。且由于相关工作量较大,公司不能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书面反馈回复及数据更新后的相关文件等,现已向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正常董事会换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董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权益变动完成后,当代科技将严格遵守有关证券监管法规,依法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生产、采购、销售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及规范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难以避免的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三、同业竞争关系及规范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在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将不会投资任何与三特索道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并将持续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三特索道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目前该承诺正在正常履行。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3年12月9日签署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除在前述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或导致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重大交易外,权益变动前24个月与历次权益变动之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交易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担保之外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如下:

(一)神农架物业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9日,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全资子公司晟道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市公司以9,600万元的价格向晟道投资转让所持有的神农架物业76.00%的股权。

前述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4,800万元,并完成了全部股权变更登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与晟道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晟道投资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上市公司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4,800万元,并承诺协助神农架物业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前归还所欠往来款。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股权转让余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完毕。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枫彩生态”100%股权

2015年6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枫彩生态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48,200.00万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枫彩生态14.10%的股权,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前述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就前述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了明确意见。

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6年1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目前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以及评估数据已过有效期,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评估数据以及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均需要更新至最新一期。且由于相关工作量较大,公司不能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书面反馈回复及数据更新后的相关文件等,现已向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上市公司参与天风证券增资扩股

2015年3月25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天风证券签订《认股协议》,以人民币990.00万元认购天风证券计划发行的450万股股份,并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天风证券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余磊先生同时担任天风证券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天风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前述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市公司投资设立三特旅游基金

2015年2月3日,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天风天睿联合发起设立三特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天风天睿是天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余磊先生同时担任天风证券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在2013年12月9日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当代科技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事实发生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当代科技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12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164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750452号)。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当代科技的营业执照;

二、当代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当代科技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决定;

四、当代科技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五、上市公司与晟道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六、当代科技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合同》。

七、上市公司与天风证券签订的《认股协议》;

八、《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之框架协议》;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当代科技2012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2016年12月7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项目主办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日期: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