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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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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6-064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2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化龙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根据《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刘化龙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刘化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奚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刘化龙先生、奚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崔殿国先生、郑昌泓先生的辞职报告。崔殿国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郑昌泓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席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崔殿国先生、郑昌泓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发布的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谨此就崔殿国先生、郑昌泓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刘化龙先生、奚国华先生简历

刘化龙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亦任中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先生曾任中国北车集团齐齐哈尔铁路车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南车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党委书记,中车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南车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南车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常委,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南车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起出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奚国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亦任中车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奚先生曾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北车集团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委书记,中车集团董事、党委常委。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北车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2010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北车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常委,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总裁,2016年12月出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奚先生是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也是国家“863”计划现代交通技术领域专家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