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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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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号),以及2016年9月14日《关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194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的类别是境外股票指数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本基金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7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7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超过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7.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8. 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9.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安信证券、光大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10.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1.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12.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

13. 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5.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8. 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9. 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20.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21.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2.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3.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参考IOPV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等;(3)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等;(4)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跟踪境外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风险。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跟踪境外市场股票指数,基金净值会因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同时面临汇率风险等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殊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下转56版)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