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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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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阳光才能驱散乐视迷雾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积毁成山,三人成虎。实践中,在获知公众公司的重要消息后,投资者常常无法证实抑或证伪,在不对称的信息披露机制下,恐慌心理在所难免,避险情绪下出现群体性撤退,极易引发资金踩踏,最终两败俱伤。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事实上,在2015年下半年A股震荡时期,质押融资就曾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当时,运盛医疗、同洲电子、三木集团等公司相继传出“大股东高位质押融资被强制平仓”等消息,引发市场波动。沪深交易所随后要求相关公司如实披露相关质押信息,并对质押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对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风险做出特别披露要求,明确控股股东被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应当及时披露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股权质押信息披露的阳光化,消弭了投资者的信息焦虑,给市场及时注入一支稳定剂,避免了资金恐慌性踩踏事件的蔓延。再往前追溯,从马甲账户的穿透披露,到异常交易的盯梢,再到疑似关联账户的大数据监管,公开和透明一直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产业升级与跨界并购的持续演进,A股市场近年涌现了两类庞大的公司群体:一类是部分业务扎根于上市公司、其他多项业务在体外交织的生态型平台;另一类是通过资本扩张掌控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多元化布局的企业集团。这两类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均很大,普遍存在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融资对外输血的情形,其杠杆率、债务状况、融资风险皆较为隐秘,客观上存在资金链风险,应有更加“阳光”的信息披露机制。

说到底,除了核心商业机密,公众公司不应该有什么秘密。乐视迷雾背后的真实模样,只有在阳光照射下才能还原。至于“好学生”还是“坏学生”,留待市场去检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