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01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三) 基金投资组合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四)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2、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五)“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债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报告期没有特别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3、其他资产的构成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至日为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A级)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方法为:(业绩比较基准年利率/365)乘以实际天数。
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B级)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方法为:(业绩比较基准年利率/365)乘以实际天数。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其他费用
上述第1款中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基金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①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②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变动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根据基金托管人的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发生变动的相关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了本次更新招募书时段内涉及本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