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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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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2015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7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剩余额度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恒信01”)。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债券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12月12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12月12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2月1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部分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8、债券拟上市交易所: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偿债保障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

22、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时间:2016年12月8日(T-2日);

发行首日:2016年12月12日(T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

缴款日:2016年12月14日(T+2日);

预计上市日期: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上市后可在上交所流通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范。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经办人:熊婕宇、张琳、尹经纬、乔萌、于颖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二)分销商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债务融资总部

经办人:胡琳、刘莹

联系电话:020-88836634

传真:020-88836999-19662、19683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经办人:肖雄

联系电话:010-59312764

传真:010-59312948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层3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经办人:商茜伊

联系电话:010-68588693

传真:010-68588093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蔡学恩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创大厦20楼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创大厦20楼

经办律师:张发坤、李航

联系电话:13907183537、13871441674

传真:027-85782177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敏、向蕾

联系电话:027-82814094

传真:027-82816985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联系人:张翠翠、贾杉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人:伍敏、熊婕宇、张琳、尹经纬、乔萌、于颖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七)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偿债保障金专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负责人:杨德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岸区新华路取水楼396号

联系人:王巍

联系电话:027-82629579

传真:027-8265294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权益关系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本期债券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德龙”或“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售后服务、汽车新兴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运营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品牌资源优势,经销网点所在区域汽车市场发展空间较大以及售后业务盈利能力较强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国内汽车经销行业盈利空间收窄,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资产受限金额较大,债务压力增大及利润总额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较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经营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综合来看,大公国际对恒信德龙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是湖北省最大的乘用车经销商,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且位于行业前列,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2)公司代理经销汽车定位于中高端品牌,并与各汽车厂商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品牌资源优势;

(3)公司经销网点主要集中于国内中西部地区,区域内汽车消费增长率较高,拥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4)公司售后业务盈利能力较强,是重要的利润来源。

3、主要风险/挑战

(1)我国汽车经销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激烈,汽车经销商盈利空间收窄;

(2)公司经营规模增长速度较快,且未来仍有较大的扩张计划,面临一定的运营和管理风险;

(3)公司受限资产金额较大,占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0%,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的变现能力;

(4)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且随着融资需求的增加,面临债务压力增大的风险;

(5)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公司利润总额波动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大公国际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本期评级结果与历史评级结果的差异说明

发行人于2013年公开发行3亿元中期票据,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2〕237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AA+。2014年7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14〕1099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调整至AA-;并在2015年7月29日出具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5〕1502号)中,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调整至AA。

发行人于2016年3月31日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6〕194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A-1。2016年6月27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16〕1077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发行人于2016年11月10日发行2.50亿元“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主体与2016年度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5〕1037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

造成发行人主体级别较之前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作为湖北省乘用车销售的龙头企业,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至2015年以及2016年1-9月,公司EBITDA分别为170,239.16万元、172,839.05万元、236,494.74万元和118,089.71万元,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2013年至2015年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7.86%,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根据大公国际《大公汽车经销行业评级方法》,大公汽车经销行业信用评级方法是依据大公独创的信用评级原理评判汽车经销企业总体债务偿还能力的一般方法,它适用于中国汽车经销企业信用评级。因此大公国际主要依据该评级方法对发行人进行了评级参数的选择。

汽车经销行业产业政策通常会对行业发展目标、发展模式、结构调整、行业集中度及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规定与规范,相关政策将对行业上下游关系和整体经营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对于汽车经销企业来说,在汽车市场良好的供求状况下企业能够保持适度的利润空间,并具有较强的成本转嫁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冲汽车整车价格波动对盈利水平的影响。另外盈利能力强的企业,现金流较为充足,具有较好的债务偿还基础,企业财务风险低。在同等情况下,汽车经销企业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市场区域的选择、品牌结构的分布和成本控制水平。

结合汽车经销行业的以上特征,大公对发行人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定主要从偿债环境、财富创造能力、偿债来源及偿债能力四方面进行衡量。主要评级指标如下所示:

偿债环境是指影响汽车经销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的宏观环境。大公国际对偿债环境分析主要从行业政策环境、市场供需环境及区域市场环境三个方面展开。同时财富创造能力是指企业在业务运营中获取盈利、现金流、资产等新增财富的能力。大公国际对汽车经销企业财富创造能力分析主要考虑经营规模与市场地位、4S店地理位置与代理品牌种类、结构和售后服务和汽车后市场发展情况等。另外偿债来源是指公司在偿还债务时点上可用于保障各项支出需求的资金总额。汽车经销企业偿债来源分析也主要包含现金流、债务收入、盈利能力及外部支持。而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对企业财务分析的综合,旨在综合资产质量、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分析的结论,通过偿债指标综合评定受评企业财务风险的高低,是支持企业财务风险分析结论的关键因素,是评级时必不可少的考察要素。

考虑到以上评级因素,大公国际认为一是国内汽车销量逐年增长,以及中西部地区较快的汽车保有量增长率均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偿债环境;二是发行人是湖北省最大的汽车经销集团,汽车经销店数量逐年较快增长,代理乘用车品牌集中于中高端,有利于避免单一品牌的销售周期风险,财富创造能力很强;三是发行人经常性盈利规模较大,拥有多元化、稳定的偿债来源;四是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可覆盖大部分存量债务,具有一定新增债务空间。

综上所述,发行人拟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及《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2015〕194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综合分析,大公国际认为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因此经大公国际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四、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为银行借款。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记录,同各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各大金融机构总授信额度达到135.58亿元,已使用额度96.82亿元,剩余额度38.76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客户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无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2011年6月8日,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与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取附息式浮动利率的方式共同发行了一期期限为3年,合计金额为3.80亿元的湖北省武汉市中小企业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债券名称“11武汉SMECN1”,票面利率5.50%。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所占份额为2亿元。该债券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3年4月16日,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了期限为3年、金额为3亿元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5.70%。该债券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6年3月31日,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了期限为1年、金额为5亿元的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6.2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不包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的集合票据和中期票据),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净资产为579,957.27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25.83%,未超过合并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

上述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融资券+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0、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1、平均所有者权益收益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1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13、应收账款周转率(2013年和2016年9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4、存货周转率(2013年和2016年9月的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末存货。)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2,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5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062385C

法定代表人:代德明

成立时间: 2000年9月24日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6号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67号

邮政编码: 430050

联系人: 李勇

联系电话: 027-84685089

传真: 027-84685283

所属行业: 乘用车经销行业

互联网网址:http://www.hbhxdl.com/

电子信箱: liyong@hxqcjt.com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空调、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百货、建材、家装材料、家具、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黄金饰品(不含进出口业务)、珠宝的销售;空调、家用电器维修;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汽车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汽车及配件;计算机软件销售、开发、咨询服务。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梅赛德斯-奔驰、宝马、凯迪拉克、英菲尼迪、雷克萨斯、沃尔沃、奥迪、路虎、丰田、通用、一汽、本田、日产系列、北京现代等20多个国内外著名汽车品牌。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经正式授权的汽车品牌经营店有256家,授权数排在全国第三位,其中开业经营的210家,建设中或筹备中的46家,并与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英菲尼迪、大众与克莱斯勒中高档品牌成为全国性战略合作伙伴。公司的销售网络区域以湖北省为主,辐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包括郑州、西安、合肥、长沙、南昌、南宁等。在品牌组建上,公司专注于经营豪华和中高档品牌组合,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已开业经营的正式授权汽车品牌经营店210家,经销品牌涵盖梅德斯-奔驰、宝马、奥迪、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英菲尼迪、丰田、日产、大众、本田、通用等品牌。公司战略性构建了差异化的网络体系发展格局,形成了武汉以高端汽车品牌为主,中端品牌为辅,省内外各地市以中档畅销汽车品牌为龙头,并与当地城市规划相配套的汽车市场。公司已成为湖北省乃至华中地区最大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之一。

公司近年获得多项荣誉,2010年公司所属武汉摩尔城被评为湖北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武汉市十佳绿色建筑示范工程;2011年公司被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评选为2011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杰出贡献奖;2011年公司在易车网主办的车市之星评选中荣膺全国超级汽车营销集团;2011年公司被授予武汉汉阳开发区纳税重点企业;2013年至2015年公司分别获得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八名、第七名和第七名;2013年公司获年度网络建设贡献奖;2013年和2014年公司连续两年荣获一汽-大众“大众品牌功勋投资人称号”;2015年获得“梅赛德斯-奔驰年度最佳经销商”,并获得2015年“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竞争力”第五名。

2013年至2015年及2016年1月至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51,599.44万元、2,354,472.91万元、2,873,145.02万元和2,477,360.45万元,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97,840.70万元、72,365.83万元、102,417.76万元和33,835.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6,642.62万元、69,900.42万元、94,099.95万元和26,010.17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973,390.6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9,957.27万元。

二、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由代德明与钟小玲分别持有90.00%和10.00%的股权,代德明和钟小玲为夫妻关系,钟小玲是代德明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代德明。

代德明,男,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目前持有公司9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任宜昌县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宜昌恒信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2016年9月末,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实际控制人代德明的其他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权益投资情况表

注:武汉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和宜昌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均与发行人无直接相关关系,但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均为代德明先生。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被抵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治理结构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1、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推选股东代表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公司债券的发行做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11)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做出决定;(12)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共设3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长,2名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总经理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4)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高级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人管理人员;(7)列席董事会会议;(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治理结构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良好,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能够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概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60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恒信德龙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表

(下转36版)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6号)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