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58号”文《关于核准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44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2日出具“XYZH/2016SHA2023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417,34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SHA20246)。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SHA20246),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16年10月31日的《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快克锡焊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且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SHA2024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17,345.00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虹桥商务区购置物业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正荣御品(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荣置业”)购买其开发的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区的办公楼盘“虹桥正荣中心”的办公用房1,356.91平米(暂测),购买价款为人民币48,943,739.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正荣置业购买其开发的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区的办公楼盘“虹桥正荣中心”的办公用房面积为1,356.91平米(暂测),购买价款为人民币48,943,739.00元。

正荣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述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购买合同或协议等有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正荣御品(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北片区13号

3、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虹桥正荣中心”办公用房。

2、物业面积:1,356.91平米(暂测)。

3、物业地址:上海闵行区申虹路666弄。

4、购买价款:人民币48,943,739.00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虹桥商务区购置物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购买合同或协议等有关事宜。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上海虹桥商务区办公用房不会影响到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主要用于办公、宣传展示、联络洽谈。系考虑到上海虹桥商务区系上海“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发展区域,将融合世界级交通、会展、商务功能,成为高级别战略商务区域,是上海乃至长三角重要的CBD。经过审慎研究分析后认为公司在此置业设点,将有机会充分利用上海作为国际经济金融中心在市场资源、商业机会、技术信息、各类人才、区域形象等方面的优势、便利,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集聚资源和力量,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好回报。

六、上网公告文件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6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6日

至2017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9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 2016 年 12月 28 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17 年 1 月3 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文贤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china@quick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