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5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核心供应商、核心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通过以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由金融机构向其个人生产经营提供一年期专项贷款,进一步夯实公司原材料的供应保障与市场营销的稳定增长。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拟为认定的不超过15户的核心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认定的不超过50户的核心经销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采取了受益对象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6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拟循环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6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1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为1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2月8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6年12月5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开展为公司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外,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发展,以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针对该项担保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确定了风险的可控性,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帮助核心供应商、核心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通过以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由金融机构向其个人生产经营提供一年期专项贷款,进一步夯实公司原材料的供应保障与市场营销的稳定增长。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拟为认定的不超过15户的核心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认定的不超过50户的核心经销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表决情况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非关联方、资产负债率低于50%(以签订担保合同时点为准)、信用良好的公司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且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均能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一年期

(三)担保金额: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认定的核心经销商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提供担保。

2.要求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1)核心供应商需根据公司的要求,为本次担保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反担保方式:

①以核心供应商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②以核心供应商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同时提供第三方作为反担保人,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③保证金:每月从支付给核心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一部分(具体数额根据公司与核心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作为归还金融机构贷款的保证金存放到公司银行账户。当核心供应商还清贷款后,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核心供应商,或者在贷款到期时直接汇入贷款金融机构指定核心供应商还款账户,归还金融机构贷款。

(2)核心经销商需根据公司的要求,为本次担保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反担保方式:

①以核心经销商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②以核心经销商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同时提供第三方作为反担保人,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反担保方承诺:

(1)核心供应商承诺

①核心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每笔贷款只能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所需。

②核心供应商将按上述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若违约,公司有权处置其自有资产,作为其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③第三方自愿以自有资产做连带责任担保,若其违约,公司有权处置第三方相关自有资产,作为供应商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2)核心经销商承诺

①核心经销商向金融机构所申请的每笔借款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购买商品的货款。

②核心经销商将按上述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若违约,公司有权处置其自有资产,作为其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③若核心经销商未能按期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凡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公司有权从其交纳的经销保证金中扣除,作为违约金处罚;凡逾期在一到两个月的,公司有权暂停发货并冻结其在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权;若逾期在两个月以上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的经销权资格;以上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其全部承担。

④第三方自愿以自有资产做连带责任担保,若其违约,公司有权处置第三方相关自有资产,作为核心经销商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4.控制贷款额度比例: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核心供应商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50%;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核心经销商贷款总额不超过其上年度销售额的30%。

5.按要求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经营信息、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和第三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6.由公司的风控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目前饲料种植、奶水牛养殖业务的生产经营、大宗原材料采购与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的个人生产经营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一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其解决资金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产业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有效运作,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采取了受益对象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四)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开展为公司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外,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发展,以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针对该项担保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确定了风险的可控性,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63,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9%;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1,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6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4%;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1,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

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循环累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的9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其中独立董事表示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节约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循环累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9%),在本额度范围内,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即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六)决议有效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短期闲置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行使日常项目投资的审批,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充分考虑资金的保本性,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的开展和规范运作。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需同时遵守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该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对理财使用的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按排,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十二月内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7,342万元,期间取得投资收益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公司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前最近12个月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