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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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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06,230,373.8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24,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66,618,8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4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77号),截至2016年10月31日,恒康家居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0,623.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230,373.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8 日出具了天健审[2016]797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7977号《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230,373.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7977号《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924,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66,618,8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4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现金管理计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子公司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本次注销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燕飞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5号楼14层1457

6、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

7、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家具、针织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

陈燕飞(持股35%)

9、财务情况:截止2016年11月30日,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资产1,765,317.86元;净资产-8,065,445.63元;营业收入1,568,967.06元;净利润-7,506,539.6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子公司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销子公司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注销子公司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发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轩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轩先生辞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报告载明,王轩先生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并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应向股东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董事会对王轩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轩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轩先生辞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报告载明,王轩先生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并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应向股东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对王轩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付冬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付冬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付冬情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付冬情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付冬情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付冬情:女,1984 年 12月出生,籍贯江苏海安,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行政部副经理。2013年3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六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洪亮监事会主席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董事3名,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0,623.03万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事宜无异议。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0,623.03万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批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审计机构已就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批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注销子公司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注销子公司北京梦百合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批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名称是为适应业务发展,更好的体现公司Mlily梦百合品牌战略意图,提高公司品牌社会知名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批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付冬情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批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恒康家居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恒康家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6日

至2016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3项议案,公司已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上述第4项议案,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恒康家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上午9点30至11点30,下午14: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恒康家居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邮编: 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