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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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9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7日佛山照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29,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本次减持后佛山照明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3,73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佛山照明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应当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2015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照明承诺:“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承诺已于2016年5月16日履行完毕。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山照明减持股票的行为,没有违反该承诺。

3、本次佛山照明减持公司股份事宜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