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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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6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2016年12月7日,公司前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的2016101044253号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50,000.00元。2016年12月9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2016101044665号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已赎回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与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一) 计息规则及利息支付方式

1、 利随本清。

2、 计息规则:30/360。

3、 计算代理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二) 结息付息方式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在存期内若公司提供给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银行账户账号发生变更,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并获得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正式书面确认书,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将由公司承担责任。

存款利随本清。如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对此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罚金)。

(三) 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公司相关收益。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保证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公司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款项存入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则自延期之日起,每拖延一日,按照实际拖欠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支付违约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了相应的保本承诺,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