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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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6-09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世权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搜于特
股票代码:002503
法定代表人:马鸿
董事会秘书:廖岗岩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
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联系传真:0769-81333508
电子信箱:syt@celucasn.com
邮政编码:523170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二:《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099:搜于特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世权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世权先生,男,1976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项目经理、深圳市俊励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至今任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5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世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12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
收件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石龙静
邮编:523170
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传真:0769-813335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世权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099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5:00至2017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一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7年1月4日及2017年1月5日8:30-11:30和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7年1月5日15:00至2017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100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搜于特”)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设计公司”)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银保理公司”)进行增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0万元人民币对创意设计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创意设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对搜银保理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搜银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前后,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名 称: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WN7Y1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新鸿昌路1号
法定代表人:彭秋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设计;设计、销售:服装、工艺品、珠宝、饰品、家具、日用品;会展策划;商品外观包装设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文化创意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创意设计公司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2、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5日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搜银保理公司资产总额4,035.0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3,903.40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246.46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8.5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事项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本次向创意设计公司、搜银保理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1)创意设计公司的增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未来要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2016年10月公司成立创意设计公司,一方面承接公司服装设计中心的业务,同时利用自身服装设计优势,开展对外服装设计业务;另一方面,公司还计划通过创意设计公司利用投资并购等手段,汇聚、整合更多的设计创意产业资源,开展品牌策划、会展宣传、广告传媒等多方位的设计创意业务,逐步形成搜于特公司重要的设计创意业务板块,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不断为公司创造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为此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2)搜银保理公司的增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了搜银保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搜银保理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通过招聘专业人才、建立管理架构、制定规章制定,开展保理业务,初步形成了搜银保理公司的管理体系和业务体系。但由于资金规模少,难以大规模开展相关业务。公司认为,近年来由于纺织服装行业消费市场持续低迷,纺织服装产业链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加工等上下游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纺织服装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各个市场参与者产生大量应收账款。商业保理作为专门解决企业应收账款问题的短期融资手段,较好地满足了纺织服装产业链上下游众多参与者的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此公司决定实施本次增资计划,扩大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创意设计公司和搜银保理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10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搜于特”)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增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本次增资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对供应链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供应链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对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品牌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前后,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9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供应链管理公司资产总额68,182.33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0,989.02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250,372.46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63.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8室
法定代表人:林朝强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消费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道具、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品牌管理公司资产总额5,651.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214.32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4,873.54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3.6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事项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本次向供应链管理公司、品牌管理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根据2016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50,000 万元,其中120,000万元用于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50,000万元用于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供应链管理公司,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品牌管理公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供应链管理公司及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增资,是公司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供应链管理公司和品牌管理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要求,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战略转型步伐,快速扩大公司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6-10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伊烁”)因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该项担保议案,同意为广州伊烁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A区53、55、56、57、58、59、63号楼第一、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杨丹燕
成立时间:2014年7月3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业
2、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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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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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广州伊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该项担保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伊烁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且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230,747.15万元人民币的3.9%,本次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230,747.15万元人民币的0.87%。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项下实际担保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230,747.15万元人民币的0.8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