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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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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6-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交易代码:150200)、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16172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参考净值

■为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300地产份额将按1份招商300地产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300地产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分配给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300地产份额将按1 份招商300地产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300地产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300地产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A份额参考净值

■为折算后招商300地产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300地产A份额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300地产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300地产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300地产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分配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 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周期性份额折算、分拆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周期性份额折算、分拆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折算及场内份额的分拆的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年为一个运作期(含基金合同生效日当年),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基金运作期结束年份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基准日进行周期性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频率为每三年折算一次。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周期性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份额折算、分拆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基金代码150188)、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基金代码150189)。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场内基金份额的分拆

1、基金份额的折算

本基金将分别对招商可转债份额和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和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其中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成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1)招商可转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折算不改变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 元,相应折算会增加新的招商可转债份额。

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

3)招商转债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B 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B 的份额折算成净值为1.000 元的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

4)持有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的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的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

2、场内基金份额的分拆

在基金份额折算后,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将按照7:3的比例分拆成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届时,分拆后的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与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的净值均为1.000元。下一运作期内,分拆后的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将顺延上一运作期内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关系约定。

3、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四、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R日,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下同)、赎回(包括定期定额赎回,下同)、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申请;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R+1日,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申请,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R+2日,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申请,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于当日上午开市至10:30暂停场内交易,并于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6年12月19日)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的前收盘价为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12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由于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招商转债A、招商转债B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

五、重要提示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交易代码:150249)、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基金,基金代码:16172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场内简称:白酒A,交易代码:150269)、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场内简称:白酒分级,基金代码:16172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白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份额数

(2)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招商中证白酒份额

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交易代码:150251)、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场内简称:煤炭分级,基金代码:16172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塔A,交易代码:150145)、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分级,基金代码:16171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将按1份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分配给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持有人。招商300高贝塔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将按1 份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300高贝塔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折算成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与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9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16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6年12月15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6年12月19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