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9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2、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第六项、第七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12月11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07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4人,代表股份2,982,078,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307%,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1,444,422,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22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0人,代表股份1,916,001,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066,076,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三)《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四)《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五)《关于增加公司产业基金业务合作方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六)《关于选举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汤谷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2、选举袁小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3、选举温小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4、选举王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5、选举崔少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6、选举戴敏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7、选举尤习贵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8、选举肖宏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9、选举金才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870,0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八十七万零五)股
占99.9930%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53,500(五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1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14,0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一万四千零四十)股
占99.9856%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53,500(五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7%
10、选举孟文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11、选举陈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12、选举邓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上述12位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4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个人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离任董事俞锋先生、卢正刚先生和申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七)《关于选举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申小林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2、选举瞿定远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3、选举邓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4、选举崔大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82,078,505(二十九亿八千二百零七万八千五百零五)股,意见如下:
同意:2,981,923,505(二十九亿八千一百九十二万三千五百零五)股
占99.9948%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05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44,422,540(十四亿四千四百四十二万二千五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444,267,540(十四亿四千四百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股
占99.9893%
反对:155,000(十五万五千)股
占0.0107%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上述4位监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个人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离任监事骆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王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