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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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8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8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5)。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特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投资建设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议案3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12月14日、15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