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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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北京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x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0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北京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新能源”)于2016年12月9日与北京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咖”)签订《开发协议》,北京电咖委托骆驼新能源进行DK01车型零部件的开发,包括零部件(电池组)生产、工装制造(包括但不限于模具、检具、夹具等)及开发服务。《开发协议》还约定了产品开发要求、开发周期要求、批量生产能力要求、配套电池组名称和供货价格、工装费及开发服务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双方预计在2017年3月底完成全部零部件开发项目,并开始实施配套供货。

北京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互联网思维,集纯电动汽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企业。DK01车型是其第一款自主研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骆驼新能源专门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动大巴车、低速车和乘用车等,目前主要产品已通过了国家强制性能检测认证,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本次《开发协议》的签订,意味着骆驼新能源与北京电咖正式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骆驼新能源在乘用车动力电池市场迈出了扎实的一步,这将大力推动骆驼新能源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产品供货协议尚未签订,供货时间、数量等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0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

中国蓝天电动汽车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骆驼集团”)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新能源”)与中国蓝天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汽车”)于2016年12月9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动力锂离子电池采购协议》,双方将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蓝天汽车拟在未来两年内向骆驼新能源采购动力锂离子电池总计8亿Wh。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蓝天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公司负责人:董兆宏

业务性质:汽车贸易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2016年12月9日,骆驼新能源与蓝天汽车在湖北省襄阳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动力锂离子电池采购协议》。

二、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中国蓝天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与整车生产厂家合作的过程中,优先推荐或指定采用乙方的电池,协助乙方扩大电池应用市场。

(2)甲方同意采取外采或内协的方式,为乙方解决原材料供应紧张的问题,协助乙方做好扩张产能的基础工作。

(3)在乙方专门为甲方建立生产线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包销该生产线的产品。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为甲方合作的整车生产厂家提供质优价廉的动力电池。

(2)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适当的时间内,专门为甲方建立一条生产线。

(3)给予甲方一揽子服务方案,包括甲方人员的培训、产品推荐、电池维护保养等支持,保障甲方产品顺利交付与日常高效运营。

(4)乙方积极主动承接甲方的新项目开发工作,配合甲方合作整车厂的技术服务工作。

3、其他

(1)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研究探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开发应用的有关事宜,包括在电池、电机、电控等方面的合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五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三年。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二)《动力锂离子电池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采购标的及价格执行:

采购标的:动力锂离子电池

采购数量:8亿Wh

价格执行:双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协商的价格执行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采购协议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采购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采购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具体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证依据本采购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采购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

(3)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三天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4、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甲方确定订单后,支付货款的30%;乙方生产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货,支付货款的70%,完成产品供货。

5、其他

(1)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本协议一式两份,跟本协议相关的其他协议及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蓝天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金融平台为依托,以OEM模式为基本车辆制造体系,形成了集研发、外采、生产、销售、运营为一体的一整套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并拥有汽车定制、汽车租赁、充电桩运营、车联网平台等多元化汽车服务模式,多种产品类型包括商务车、特种车、旅游大巴、公交车、充电桩等,目前业务已遍及辽宁、河北、山西、河南、广东、广西等十多个省份。

本次锂电池采购协议的签署对骆驼新能源公司业务拓展起到了极大的支持作用;蓝天汽车及骆驼新能源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还结成了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在锂电池采购、原材料供应、项目研发、电机电控产品合作等多方面达成意向,这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三电”业务发展,促使公司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产品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各细分产业链,使公司加速成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综合供应商;同时将对提升公司竞争力、助力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产生正面影响。

本次签订的《动力锂离子电池采购合同》属于采购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相关条款履行各自义务,进一步落实采购订单内容,具体履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2、《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