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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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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通知,将其所持有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已于2011年2月28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用于为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的贷款进行质押保证。(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9日,刘德群先生已将上述所持有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的本公司股份144,000,000股(经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原质押股份数由12,000,000股增加至144,000,000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办理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刘德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 249,854,5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23%,其中已质押股份92,030,000股,占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8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66%。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刘晓庆女士通知,将其所持有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刘晓庆女士已于2015年12月10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9,42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9日,刘晓庆女士已将上述所持有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49,420,000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办理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庆女士共持有本公司 66,42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97%,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