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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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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4、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贵州凯龙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公司拟与自然人周渡海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凯龙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万和”)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款专项用于收购原贵州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遵义项目部1涉及工程爆破业务的部分资产。自然人周渡海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235.00万元,公司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245.00万元,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增资扩股的价格为1.01元。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大平、彭岗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权利。增资扩股后,公司继续持有凯龙万和51.01%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大平持有凯龙万和21.55%,彭岗持有凯龙万和20.69%,周渡海持有凯龙万和6.75%。

1遵义项目部开展工程爆破业务系借用原贵州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收购前名称)的爆破作业资质。遵义项目部未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其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与原贵州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从属关系,该单位的生产经营自行组织,原贵州万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不享受遵义项目部的经营成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7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如下:

(1)贷款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累计全年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不含归还再贷)。

(2)贷款计划:建设银行归还再贷3000万元;交通银行归还再贷3000万元及新增融资5000万元信用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新增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招商银行新增总量不超过10,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并聘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中期票据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总量不超过10,0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总量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同时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可办理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8、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杨祖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逐项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的日常关联销售》。

关联董事邵兴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高争民爆的日常关联销售》。

关联董事杨祖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3审议通过《关于荆门凯龙与湖北联兴的日常关联采购》。

关联董事邵兴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4审议通过《钟祥凯龙与晋煤金楚的日常关联采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9.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摩根凯龙的日常关联销售》。

关联董事邵兴祥、刘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11、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吴忠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0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三、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审议通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3、审议通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4、审议通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公司监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见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监事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经过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中增加“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

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在组织进行2016年度公司治理和上市规则的深入学习和自查中发现,公司的客户之一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此,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与高争民爆发生的相关交易情况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高争民爆于2007年6月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白艳琼;注册资本1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危险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包装物的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根据高争民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截止2016年9月30日,高争民爆的总资产57,971.24万元,净资产38,629.17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27,042.85万元,净利润8,008.58万元(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3、关联关系的认定:本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于2015年8月当选为高争民爆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高争民爆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高争民爆自2010年开始与本公司开展业务,自2015年8月起与本公司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近年来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公司相关部门测算,2016年12月公司与高争民爆发生交易额预计不超过90万元,即公司与高争民爆2016年度累计发生交易额预计不超过2153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主要是公司与高争民爆之间发生的日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和价格、交货进度、货物验收等情况,确定相关款项的支付金额,并严格执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与高争民爆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关联董事杨祖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除关联董事杨祖一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此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关联董事杨祖一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补充确认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补充确认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对公司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除关联董事外,其他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2017年度拟与关联方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8,055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民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孝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3万元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105号

成立日期:2006年7月4日

主营业务:民爆器材的销售及咨询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联兴民爆公司是湖北省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及相关自然人共61家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其中凯龙股份是省内最大的民爆生产企业,按股权分配的原则直接及间接持股13.498%(其中凯龙股份直接持有11.076%的股份,控股子公司麻城凯龙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城凯龙”)和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凯龙”)分别持有其1.19%、1.232%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邵兴祥兼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与联兴民爆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荆门凯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荆门凯龙与联兴民爆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

法定代表人:白艳琼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0万元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

成立日期:2007年6月8日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6日)、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有效期至2019年5月12日);危险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20年1月11日);仓储服务;包装物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为高争民爆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高争民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金楚”)

法定代表人:金桂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16万元

住所:钟祥市双河镇官冲村

成立日期:2009年9月30日

主营业务:液氨、甲醇、二氧化碳(有效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至2017年8月14日);磷酸一铵、碳酸氢铵生产销售;煤炭批发兼零售,物流辅助,装卸搬运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晋煤金楚4.8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张亚明先生担任其董事(已于2016年6月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晋煤金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凯龙”)

法定代表人:IAN WILLIAM.ROBB

注册资本:人民币4,345万元

住所:荆门市泉口路20-1号

成立日期:2005年1月31日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有隔热、耐火性能的纤维制品(包括纸、异形、砌块、墙板类产品),本企业相关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非标设备和配件的制作,进出口贸易及其代理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摩根凯龙30%股权,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摩根凯龙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刘卫兼任摩根凯龙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材料”)与摩根凯龙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联兴民爆公司签订总量不超过48000吨的2017年度湖北省内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凯龙拟与联兴民爆公司签订总量不超过13000吨的2017年度湖北省内的民爆器材购买合同,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

公司拟与高争民爆签订总量不超过3000吨的2017年度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27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祥凯龙”)拟与晋煤金楚签订液氨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每十天定价一次,并以书面方式确认,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

公司拟与摩根凯龙签订供用电水、租赁、保卫及卫绿服务协议,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55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料拟与摩根凯龙签订薄膜袋\纸箱销售合同,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联兴民爆公司、高争民爆、晋煤金楚及摩根凯龙发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认为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兴民爆公司作为民爆器材省内的销售代理商及委托供货单位,仅以向经营企业销售的价格与向生产企业的采购价格之间的一定比例价差作为其日常维护安全信息平台、组织协商和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的经费来源。联兴民爆公司向凯龙股份及荆门凯龙采购的价格与向其他生产企业采购的价格一致。由于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能力和动机,事实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高争民爆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家民爆企业,同时具备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的资质。随着公司产品在西藏地区所占市场份额提升,出于成本控制及综合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公司向高争民爆进行产品销售,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与高争民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晋煤金楚与钟祥凯龙在湖北省钟祥市比邻而居,是距钟祥凯龙最近的合成氨供应商。通过修建管道,该公司的合成氨可以直接输送至钟祥凯龙,降低采购成本。目前钟祥凯龙大部分合成氨由晋煤金楚供应。为分散集中采购的风险,公司同时也安排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部分合成氨。晋煤金楚与钟祥凯龙合成氨的结算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摩根凯龙与公司地理位置相邻,因公司距荆门市区较远,为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问题,由公司出资架设了专用管网。出于成本节约考虑,公司与摩根凯龙共用该专用管网,水费由公司统一收缴并结算。公司与摩根凯龙签订了相关的供水协议,每月单独核算其用水量,按照荆门市自来水公司制订的统一价格上浮合理的幅度后向摩根凯龙收取费用。同时,摩根凯龙委托公司所聘请的保洁、保安等相关人员一并负责其区域内的保安、绿化和保洁工作,公司与摩根凯龙共同协商服务的价格,并签订了相关的服务合同。另外,公司将其部分闲置的少量仓库及土地租赁给摩根凯龙使用,双方协商确定租赁的价格,并签订了相关的租赁合同。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天华新材料与摩根凯龙于年初签订该年度的纸箱及薄膜袋购销合同, 天华新材料根据摩根凯龙的通知单及报价函组织生产和交货,交易价格均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交易合同,履行了合法程序,其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采用对子公司钟祥凯龙单方面增资的方式,由钟祥凯龙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的爆破服务建设内容由子公司凯龙工程爆破实施。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拟终止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具体情况如下: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年产4,000吨乳化炸药现场混装车及移动式地面制备站建设,二是增加爆破服务类设备及人员,建立实施爆破服务的能力。该项目2007年经原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委爆字[2007]78号同意立项备案。项目部分设备已投入并开始使用,项目全部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年6月。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08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994万元,流动资金为2,089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新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52.82万元(含利息),本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990.87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投入进度为24.27%。购买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项目实现效益546.64万元。

2、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拟新建年产2.5万吨金属材料爆炸复合生产线,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机加车间、起爆器材中转库、性能试验场、爆炸场地掩体及其他辅助公用工房。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年6月。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2,2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019万元,流动资金为4,265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新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0万元。目前公司将1,23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转入原有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炸药现场混装车及移动式地面制备站建设并增加爆破服务类设备及人员。炸药现场混装车及其配套的制备站主要用于炸药组分的现场混合。炸药基质的制备、运输和使用高度安全,适用于隧道掘进、地下矿山、中小型露天矿山、采石场、水利水电建设和其他露天炮孔爆破作业。炸药现场混装车机动性强,在各种气候条件和作业环境条件下均可有效实施爆破装药作业。公司拟定募投项目时,露天开采市场较大,湖北及附近地区有较多的露天矿山、采石场等。公司于2015年底募集资金到位,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需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市场持续萎缩。社会、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先期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继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2、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金属爆炸复合材料优良的性能和公司的成本优势决定了拟定该募投项目时公司具有广阔的市场成长空间,而国内需求不断增加,同行业竞争者较少,供应不足为公司进入该市场提供了良好契机。2015年底募集资金到位时,市场上供应已相对饱和,竞争者众多,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以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新建立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三、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资金安排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公司终止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目前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转入原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是在考虑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现有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后做出的决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现有产能情况等因素而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上述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目前情况及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次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民爆器材的生产能力,抢占中国西北部民爆市场的战略支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民爆”)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民爆”)的部分股权,凯龙股份拟与上述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东萍乡天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天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名称:萍乡天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302MA35LBBX19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民明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综合楼301号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问。(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萍乡天安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安盛民爆

安盛民爆成立于2003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兴叶,注册资本:1,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0735989139B,住所:宁夏吴忠市银平公路80桩号东侧,经营范围:改性铵油炸药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03年4月23日至长期。

目前安盛民爆的股权结构如下:

安盛民爆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天力民爆

天力民爆成立于2006年4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40300774941250G,住所:宁夏吴忠市银平公路80桩号东侧,法定代表人:李兴叶,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的销售(凭爆炸品销售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06年4月21日至长期。

目前天力民爆的股东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天力民爆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

萍乡天安将其持有安盛民爆、天力民爆各8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2、审计及资产评估安排

公司与萍乡天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安排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对安盛民爆和天力民爆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萍乡天安承诺安盛民爆、天力民爆全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

3、股权转让价格

经与萍乡天安协商,其向公司转让的安盛民爆、天力民爆的股权,合计支付对价15,300万元,前述二家公司的股权不单独计价,该转让价格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前述二家公司审计、资产评估结论而进行调整。

4、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的支付

在公司与萍乡天安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将50%的股权转让款转账至萍乡天安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人:萍乡天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开户行:建设银行萍乡经济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36050163015100000720),待安盛民爆、天力民爆85%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与萍乡天安按《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条款完成交接并在相应交接文件上签名或签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再支付50%的股权转让款。

5、股权转让的批准

公司与萍乡天安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相应法律程序文件和必要的授权。

6、保密条款

公司与萍乡天安就本次股权转让约定,未经签约其他方同意,《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方不得公开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7、协议各方的承诺

公司在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派遣管理及技术团队参与安盛民爆、天力民爆的生产经营管理,满足其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人员要求;在此基础上,萍乡天安承诺,安盛民爆、天力民爆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32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52万元,三年共计3972万元。安盛民爆、天力民爆年度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8、《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萍乡天安就安盛民爆、天力民爆各85%股权转让签署的总协议,公司与萍乡天安为该次股权交易事项另行达成的其他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均不得违反《合作框架协议》。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意义

公司本次收购安盛民爆、天力民爆各85%的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行业地位,有利公司拓展宁夏自治区及周边内蒙古、甘肃的民爆产品销售市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和综合盈利能力,充分保证股东的利益。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5:00 至2016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17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议案5:《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6:逐项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8:《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2、议案3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5、议案6、议案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 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37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2、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