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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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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06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辉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50.1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为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 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07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先俊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50.1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为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08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50.1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16年12月12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50.1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3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88,5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38,391,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97,500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16年1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5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50.10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制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鉴证意见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宏辉果蔬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50.1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1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50.1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1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09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3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88,5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38,391,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97,500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16年1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包括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宏辉果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1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 2016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3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88,5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38,391,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97,500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16年1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131.75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宏辉果蔬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意见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