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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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10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调整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维

委员:杨宇、徐孟洲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玉锁

委员:杨宇、马元彤、李遵生、金磊、李鑫钢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维

委员:马元彤、徐孟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孟洲

委员:杨宇、张维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维

委员:徐孟洲、李鑫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考同行业、同区域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水平,结合整体经济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津贴调整为11.2万元/人/年(税前金额)。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蚌埠”)主营业务为二甲醚的生产和销售,产能规模2万吨。2015年以来,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影响,二甲醚产品销售受到抑制,新能蚌埠规模较小、产品单一,产能规模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产品缺乏成本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新能蚌埠出现持续经营亏损。为盘活不良资产、降低公司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着手处置新能蚌埠股权或资产事宜。

公司拟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以转让全部股权或转让资产及债权、债务等方式对新能蚌埠进行处置。在基本确定交易对方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意见后,将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新能蚌埠资产进行梳理,清理现有资产债务,妥善安置在职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永续票据、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营运资金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0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营运资金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一、发行方案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该工具将由公司聘请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并由其作为该工具及其份额的登记、托管机构。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期限:2年

3、担保方式:由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发行利率:视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而定,具体利率参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即: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并取得产品登记编码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7、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一次注册、择机发行。

8、资金用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决策程序

本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三、发行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期限为两年,可以降低公司短期债务比例,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其注册登记审批机构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审批环节简单、审批效率较高;其认购对象为银行间货币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因其具有 “一次注册、择机发行”的特点,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适时融资,增加融资灵活性。

四、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有关的申报、注册登记、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10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永续票据、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的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永续票据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本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2、期限:永续票据3+N年、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方式: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永续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薄记建账、集中配售方式,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不计算复利。

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不计算复利。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时间:在2年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7、赎回权:于本期永续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二、决策程序

本次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三、发行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永续票据,此次永续票据融资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用于项目建设。发行利率通过向多家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同时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当时资金利率水平确定,有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有所增加。

超短期融资券因其期限短于1年(不超过270天),其融资成本通常低于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但实际利率会受到发行时资金市场供求状况资金利率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择机发行该产品可以增加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与使用效率。

四、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03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2016-10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30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 王东英

联系电话:0311-85915898;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83 号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