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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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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99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修订《关于计提风险奖励基金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计提风险奖励基金的规定》(2016年12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10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

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实物出资方式设立子公司,拟出资实物涉及公司为公司债券(12 拜克 01)提供的部分抵押资产,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升华拜克房地产抵押协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12 拜克 01)目前担保资产情况

目前,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抵押及质押资产包括: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锆谷科技”)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部分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以及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科拜克”)49.00%的股权。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上述已抵押及质押资产进行了评估。经坤元评估综合评定,本公司及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26,260.48万元,评估价值合计51,362.66万元。本公司已质押的伊科拜克49.00%股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65.60万元,评估价值为7,551.60万元。本期债券涉及的已抵押及质押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总计58,914.26万元(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12拜克01”抵押及质押资产价值跟踪评估结果的公告》及相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本次抵押资产置换方案

公司拟以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易邦”)16.50%股权置换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上述部分抵押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拟置出的资产

拟置出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合法拥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锆谷科技合法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2宗土地及位于钟管镇龙山路156号锆谷科技公司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资产明细情况详见附件)。

坤元评估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综合评定,本公司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16,966.25万元,评估价值合计35,343.54万元。其中,本公司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13,918.95万元,评估价值合计26,927.11万元;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3,047.3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8,416.43万元。

2、拟置入的资产

拟置入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合法持有的青岛易邦16.50%股权作为质押资产对上述抵押物进行置换,拟质押青岛易邦16.50%股权事项已征得青岛易邦其他股东同意。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521号评估报告,坤元评估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拟进行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评估方法: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131,743.23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248,992.91万元。

(2)青岛易邦2015年度(经审计)和评估基准日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账面价值:本次评估的青岛易邦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105,204.57万元, 公司拟进行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16.50%股权账面价值为17,358.76万元。

(4)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248,992.91万元作为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本期债券公司拟进行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16.50%的股权价值按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拟质押的股权比例的乘积为41,083.83万元,较账面价值17,358.76万元增加23,725.07万元,增值率为136.67%。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本次评估亦未考虑流动性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三、置换完成后的情况

上述抵押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抵押及质押资产包括: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3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伊科拜克49.00%的股权及青岛易邦16.5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3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907.49万元,评估价值为11,549.42万元,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386.74万元,评估价值为4,469.70万元;本公司已质押的伊科拜克49.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65.60万元,评估价值为7,551.60万元;本期债券涉及的公司已用于“12拜克01”质押的青岛易邦16.50%股权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358.76万元,评估价值为41,083.83万元。

公司为本期债券涉及的已抵押及质押资产的评估价值总计64,654.55万元,为本期公司债券余额15,279.10万元的4.23倍,符合《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抵押资产置换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明细表

1、土地使用权

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10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于计提风险奖励基金的

规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14日,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计提风险奖励基金的规定〉的议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修订《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风险奖励基金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102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关于召开“12拜克01”2017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部分“12拜克01”抵押资产。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作为公司“12拜克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召集“12拜克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2、会议时间:2017年1月9日上午10点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30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和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4、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1)发行人;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4)发行人的重要关联方。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如由本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自本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16:00前(根据《会议规则》第五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日十天前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会议及其所代表的债券面值。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1/2,需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得改变会议议案)。

(2)参会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书面材料送达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权登记日所持“12拜克01”债券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16:00。

5、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联系人:何洁琴

联系电话:0572-2501558

传真号码:0572-2501099

邮编:31300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人民路208号

(2)债券发行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号码:0572-8089511

邮编:313220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附件一: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

12拜克01债券持有人: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实物出资方式设立子公司,拟出资实物涉及公司为公司债券(12 拜克 01)提供的部分抵押资产,公司拟对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12拜克01)目前担保资产情况

目前,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抵押及质押资产包括: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锆谷科技”)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部分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以及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科拜克”)49.00%的股权。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上述已抵押及质押资产进行了评估。经坤元评估综合评定,本公司及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26,260.48万元,评估价值合计51,362.66万元。本公司已质押的伊科拜克49.00%股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65.60万元,评估价值为7,551.60万元。本期债券涉及的已抵押及质押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总计58,914.26万元(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12拜克01”抵押及质押资产价值跟踪评估结果的公告》及相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本次抵押资产置换方案

公司拟以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易邦”)16.50%股权置换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上述部分抵押资产,具体如下:

1、拟置出的资产

拟置出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合法拥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锆谷科技以其合法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2宗土地及位于钟管镇龙山路156号锆谷科技公司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资产明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置换公司债券(12拜克01)部分抵押资产的公告》)。

坤元评估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综合评定,本公司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16,966.25万元,评估价值合计35,343.54万元。其中,本公司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8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13,918.95万元,评估价值合计26,927.11万元;锆谷科技已用于抵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3,047.3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8,416.43万元。

2、拟置入的资产

拟置入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合法持有的青岛易邦16.50%股权作为质押资产对上述抵押物进行置换,拟质押青岛易邦16.50%股权事项已征得青岛易邦其他股东同意。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521号评估报告,坤元评估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拟进行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248,992.91万元作为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本期债券公司拟进行股权质押涉及的青岛易邦16.50%的股权价值按青岛易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拟质押的股权比例的乘积为41,083.83万元,较青岛易邦16.50%股权账面价值17,358.76万元增加23,725.07万元,增值率为136.67%。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本次评估亦未考虑流动性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青岛易邦2015年度(经审计)和评估基准日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抵押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为本期债券设定的抵押及质押资产包括: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3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伊科拜克49.00%的股权及青岛易邦16.5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的3宗土地及其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907.49万元,评估价值为11,549.42万元,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天际大厦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386.74万元,评估价值为4,469.70万元;本公司已质押的伊科拜克49.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65.60万元,评估价值为7,551.60万元;本期债券涉及的公司已用于“12拜克01”质押的青岛易邦16.50%股权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358.76万元,评估价值为41,083.83万元。

公司为本期债券涉及的已抵押及质押资产的评估价值总计64,654.55万元,为本期公司债券余额15,279.10万元的4.23倍,符合《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请各债券持有人审议。

附件二: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2拜克01”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2拜克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面额¥100 的债券张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6-103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 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089511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