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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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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1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4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同双先生主持,应到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32)。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调整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33)。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34)。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授权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与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与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35)。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2016-136)。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13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16-13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6-139)。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40)。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2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地产”)拟与关联方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产”)签订股权置换协议,将所持有的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礼建设”)的100%股权作价84,351.77万元及海南海航首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首府”)100%股权作价22,001.05万元,与海航资产持有的平湖颐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颐堡”)100%股权作价77,441.82万元及28,911.00万元现金进行置换。

●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孙公司海航地产拟与关联方海航资产签订股权置换协议,将所持有的英礼建设100%股权作价84,351.77万元及海航首府100%股权作价22,001.05万元,与海航资产持有的平湖颐堡100%股权作价77,441.82万元及28,911.00万元现金进行置换。

2、因海航地产和海航资产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航地产和海航资产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22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穆先义;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28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与咨询;投资财务顾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酒店项目投资管理,高尔夫地产投资、赛事组织和策划,高尔夫旅游业服务及咨询服务,高尔夫球场投资,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止2016年9月30日,海航资产总资产8,930,627.76万元,总负债6,430,703.89万元,总收入103,744.76万元,净利润3,466.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情况

(1)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润江;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2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策划、销售代理,房地产项目中介服务,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

海航地产持有其100%股权。

英礼建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海南海航首府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呼代利;

注册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68号二楼204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研究策划,房地产投资,会议展览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

海航地产持有其100%股权。海航地产在过去12个月内对其增资13,000.00元。

海航首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平湖颐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9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霖;

注册地址:平湖市乍浦镇游艇公寓1幢10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海航资产持有其100%股权。

平湖颐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本次股权置换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海航地产所持英礼建设100%股权、海航首府100%股权及海航资产所持平湖颐堡100%股权与28,911.00万元现金。

3、海航地产所持英礼建设100%股权、海航首府100%股权及海航资产所持平湖颐堡100%股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本次标的已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方法均为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1月30日,使用有效期为1年,即自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29日。

5、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置换完成后,能够提升一定的经营业绩。

6、本公司不存在为标的相关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标的相关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海航地产将所持的英礼建设100%股权及海航首府100%股权,与海航资产持有的平湖颐堡100%股权及28,911.00万元现金进行置换。

2、股权置换价格根据评估值确定,英礼建设100%股权价格843,517,737.43元,海航首府100%股权价格220,010,530.51元,平湖颐堡100%股权价格774,418,243.14元。据此,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海航地产将所持的英礼建设100%股权作价84,351.77万元及海航首府100%股权作价22,001.05万元,与海航资产持有的平湖颐堡100%股权作价77,441.82万元及28,911.00万元现金进行置换。

3、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平湖颐堡产生的期间损益由海航资产承担或享有,英礼建设、海航首府产生的期间损益由海航地产承担或享有。

4、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置换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置换完成后,能够提升一定的经营业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孙公司海航地产拟与关联方海航资产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遵循相关回避制度;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3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于2016年7月完成收购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基础产业集团已成为海航基础的全资子公司,重组后公司合并基础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百余家。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日常关联交易数量亦增长较快。为有效整合资源、互惠互利,公司已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亿元。

现由于公司的地产、机场等业务发展迅速,基础产业集团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及上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过额度。公司拟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由10.00亿元调整至40.00亿元。调整后的授权额度生效期间为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6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基础产业集团与海航集团、海航实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峰;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15,180.00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层;经营范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2、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357,974.08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8层A区;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笛;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资本:1,218,218.179.00万元;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有效整合资源,互惠互利,海航集团、海航实业、海南航空及上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等关联方将与基础产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遵照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基础产业集团地产、机场等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4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

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于2016年7月完成收购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基础产业集团已成为海航基础的全资子公司,重组后公司合并基础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百余家。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日常关联交易数量亦增长较快。为有效整合资源,互惠互利,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将与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及其下属企业进行EPC、委托代建、施工分包等工程总承包交易,预计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与海航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0.00亿元。

2016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建工程和海航实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357,974.08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8层A区;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有效整合资源,互惠互利,海航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将与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及其下属企业进行EPC、委托代建、施工分包等工程总承包交易。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遵照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海建工程EPC、委托代建、施工分包等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5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

公司与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

项目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机场”)拟与关联方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商业”)签订《租赁协议》,出租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不包含酒店、免税体验店后的商业面积)。自起租日起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约10,800.00万元(6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之后每年租金按凤凰机场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增长比例递增(取小数点后两位),但不递减。年物业管理费约为1,800.00万元(1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孙公司凤凰机场拟与关联方凤凰商业签订《租赁协议》,出租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不包含酒店、免税体验店后的商业面积)。自起租日起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约10,800.00万元(6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之后每年租金按凤凰机场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增长比例递增(取小数点后两位),但不递减。年物业管理费约为1,800.00万元(1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

2、因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凤凰机场和凤凰商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辉;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凤凰国际机场办公楼四楼;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礼品、布艺、箱包、家用电器、图书用品;综合、便利、特产类、香水、化妆品类、箱包、配饰类、音像类、玩具、工艺品、礼品、饰品珠宝类、水果、保健食品及用品类、药品类、手表、首饰类、茶叶类、烟、酒类、黄金、贵金属类、电子产品类以及机场贵宾服务,酒店、景区、租车、广告等旅游代理销售。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凤凰商业总资产10,000.00万元,总负债9,000.00万元,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孙公司凤凰机场的资产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不包含酒店、免税体验店后的商业面积)。该项目租赁面积共约1.50万平方米(以最后确认面积为准)。

2、孙公司凤凰机场目前持有的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出租的其他情况。

3、本次租赁价格的确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主要参照了机场内现有商业面积的实际价位、对该商业体的流量预测,以及近几年市场上类似的可比物业的租赁方式确定,并考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业商业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名称

甲方(出租方):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承租期

本协议标的物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承租期为120个月。上述承租期间届满前1个月内,若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该承租期间顺延与本协议相同的期限,承租期顺延期间的租金标准以本协议承租期限届满时上一年度的平均租金为准基数,重新洽谈确定。

3、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期内,自起租日起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约10,800.00万元(6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之后每年租金按凤凰机场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增长比例递增(取小数点后两位),但不递减。年物业管理费约为1,800.00万元(100元/平方米/月,按最终确认的实际面积计算)。凤凰商业应按合同年每三个月按比例支付租金,先付后用。本项目使用过程产生的公用事业费用由凤凰商业自行承担。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凤凰机场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航空服务与机场场地管理的公司,本次交易为其日常经营行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租赁价格主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合同签订后,凤凰机场将根据具体合同管理进度及会计准则逐步确认收入及利润,合同约定金额并非一定形成当年收入及利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孙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与三亚凤凰机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站前综合体商业项目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蒙永涛先生、慕文瑾女士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孙公司凤凰机场拟与关联方凤凰商业签订《租赁协议》事项,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此次《租赁协议》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6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设立的公司名称:海南航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拟出资8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后,公司持有其股权的100.00%。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地产”)的PPP业务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业绩,同时达到完善新城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提升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商品牌效应的目的,海航地产拟设立海南航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海航地产拟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0.0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孙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具体设立须经工商核准登记。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完成,海航地产持有17家新设公司的100.00%股权,17家新设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本次投资设立的17家公司主要是具体负责后续棚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为拓展本公司的PPP业务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业绩,同步提升公司设施投资运营商品牌效应的目的。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拟设立的公司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受到国内经济、上下游行业、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新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或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关注其运营、管理情况,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7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

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批准,上市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非公开发行1,235,521,23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2.9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28.5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31,999,999.64元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5,867,999,928.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170017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00,000.00万元将优先用于支付本次拟注入资产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351,7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均不超过一年。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1、交通银行“蕴通账户·日增利”S款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期限:无固定期限,需要则可于当日(最迟次一工作日)支取

(4)认购金额:439,999,997.00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理财收益

2、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期限:产品每7个自然日为一个投资周期,每周三可进行赎回

(4)认购金额:三个月期限认购400,000,000.00元,一个月期限认购815,627,343.82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期内按照单利方式,根据投资本金金额、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期限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三)根据董事会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投资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次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4、产品类型

该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之承诺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全部利息或收益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及购买理财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及理财产品账户不会直接支取现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现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一致同意将351,7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使用165,562.73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六个月内购买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的指定理财产品。

2、2016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一致同意将351,7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使用165,562.73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六个月内购买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的指定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及购买理财产品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本次行为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因此,我们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海航基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8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

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签订《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

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进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进度,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根据项目的进度需要,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拟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龙”)签订《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11,372.00万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经海建工程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约11,372.00万元,由海建工程与厦门港龙签订,双方具体合同签订后,将推进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进度,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前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亚市山水国际峰秀阁5#楼A202室。

经营范围:承接室内外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中央空调、水电安装、铝合金门窗、幕墙制作安装。批发零售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电脑打字、复印。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厦门港龙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甲方(发包方):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项目名称: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

(二)建设内容

商店内部各类隔墙;商店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形式灯箱;商店内部门/门框及门五金;商店店铺门面门框;商店店铺门面装饰及外立面装饰;商店内外店招及品牌招牌;商店内部固定/活动道具及装置;商店内部天花/地面/墙面装饰;商店内部影音系统; 灯箱广告图片及灯箱片;商店内部电气系统,包括店铺分电箱,照明/插座/设备所需的管线,插座,开关,灯具(包括3%的易耗品备料,例如光源,镇流器,变压器等);商店暖通系统,包括从业主公共区域主管预留接驳口接驳至店铺内部的支管及出回风口和排烟口;商店弱电综合布线,包括从业主预留的店铺弱电箱位置至店铺各弱电点位的综合布线及插座;其他店铺内部可能需要的工作。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约11,372.00万元。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如店铺业态及租赁面积发生设计修改,则参考附件成本清单所示固定综合单价,按相应业态及实际租赁面积签署补充协议。最终合同金额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推进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项目进度,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海口航空旅游免税城精装修项目(免税区域)施工总承包合同》须经海建工程母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39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目前已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工作,现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股东的优势,走资本运营和商品经营相结合的道路,抓好商贸旅游主业,向房地产业、高科技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进军,立足海南,面向国内外市场,做海南商贸旅游业的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全体股东和社会。

修订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股东的优势,走产业运营和资本运作相结合的道路,抓好房地产开发和机场运营主业,积极拓展港口、公/铁路网、管网、能源、综合交通枢纽、人工岛礁、海上保障基地等其他基础设施业务,立足海南,面向国内外市场,致力于成为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全体股东和社会。

二、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与咨询高科技及信息产业、工业、农牧渔业、商业、旅游业的投资经营;能源开发;非融资性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策划及咨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房地产项目营销;房地产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项目中介咨询服务;机场项目投资;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管理咨询服务;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

三、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修订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四、原章程第六十七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修订为: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监事长主持,副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以上条款变更后的最终表述以政府管理部门最后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6-140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3日—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 00—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6年12月29日 17:00 之前将登记文件传真至:0898-66732350。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6年12月29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0206。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41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6-142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最后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