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174,2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04,376,432股的7.98%,为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一、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2015年非公开发行新股前股本总额为505,507,719股。2015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364,240股新股,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夏曙东共计9家/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6,680,497股,发行价格为38.56元/股,于2015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除夏曙东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以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505,507,719股增至552,188,216股。
2016年5月10日,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552,188,216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104,376,432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由44,087,137股调整为88,174,274股。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本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8,174,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8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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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千方科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承诺。千方科技本次88,174,274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千方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千方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0)。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千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6,680,497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8.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6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人民币26,126,680.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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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另行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2015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参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原实施地点的北京、上海、重庆、阜阳、昆明、郑州、洛阳、乌鲁木齐、潍坊、唐山以及秦皇岛11个城市以及新增或调整的城市统归为三类城市进行管理:第一类城市:直辖市,第二类城市:省会城市,第三类城市:其他。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22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2016年6月2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2016年11月7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至此,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7)。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4,356.94万元,其中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共计87,500.00万元,存放于银行理财账户,76,856.9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87,500.00万元,之前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将于2016年12月17日到期。
五、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化存款和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八、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千方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
2、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3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0)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