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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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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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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常林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最终由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资金管理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常林股份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常林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财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0,98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常林股份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常林股份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常林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 公告编号:2016-9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9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沙非主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是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资金的后续工作,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是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资金的后续工作,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0,98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五、 关于制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公司制度制定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 关于制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公司制度制定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进行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七、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ISQ转让电站项目的议案

此次交易是按照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业务发展的总体战略进行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电站的滚动开发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八、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替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常林 公告编号:2016-9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4点4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于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8日9:00-16:00

5.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联系方法:(025)84531965

传真:(025)84411772

邮政编码:210016

7.联系人:张大亮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