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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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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股权问询函的公告

2016-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9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股权问询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洲水城或子公司)58%股权的相关议案,拟以不低于9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上述股权。10月31日,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月14日,公司披露拟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鉴于该交易金额巨大,相关变化原因披露较为笼统,经对公告事后审核,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现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公告称,根据近期市场变化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泉洲水城项目获利水平,公司决定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泉洲水城58%股权。请补充披露公告中的“近期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泉洲水城项目获利水平”的具体含义,以及公司拟暂缓实施的期限。

2、公告显示,转让泉洲水城58%股权的行为除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评估结果获得了长春市国资委备案审核,且公司于10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暂缓实施上述转让行为,除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外,是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和其他审批核准程序,以及公司是否存在相关安排。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12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