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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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14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15年度发行股份收购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2,431,6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209%。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5名,共计13个证券账户。

3、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6号《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710,914股股份、向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687,316股股份、向宁波嘉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43,658股股份、向广州市富晨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843,658股股份、向冯活晓发行1,659,292股股份、向邓雁栋发行1,659,292股股份、向徐伟文发行1,474,926股股份、向何小锋发行368,732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177,026股、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392,342股、向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536,051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779,214股、向金满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46,993股,共计发行12,431,626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2月9日,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12,431,62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锁定期安排见本公告“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7,5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30日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24,361,386股。

经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行权符合行权条件。2016年7月20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审批手续。2016年9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60人已全部行权完毕,共计行权股份总数100.1万份。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4,361,386股增加至325,362,386 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况,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满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满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做出以下承诺:

本公司参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并已获得配售股份,本公司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上述股份于2015年12月16日上市并开始锁定。2016年12月16日,上述承诺锁定期将满,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6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为12,431,6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20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5名,共计13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股份总数及各股东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情况:

单位:股

■■

注:1、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满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以下股份承诺:本公司参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并已获得配售股份,本公司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故本次锁定期将满,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满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解限其于2015年11月27日认购的公司所有限售股份。

2、上述限售股持有人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与公司2015年12月16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内容一致。

六、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南瑞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承诺。海南瑞泽本次12,431,626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高管持股信息表、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和股份冻结明细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