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2月1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 长园集团”(股票代码60052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长园集团"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协商一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杭州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参加杭州银行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杭州银行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杭州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杭州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产品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杭州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杭州银行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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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