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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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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编号:2016-04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果董事对临时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并配套募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6]208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57.1428万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通瑞祥针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浙江大豪明德智控设备有限公司9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5.6748万股股份配套融资的方案。

上述发行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与补偿、奖励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二)募集配套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5议案名称:3、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6议案名称:4、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7议案名称:5、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8议案名称:6、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9议案名称: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议案名称:8、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大豪科技与南通瑞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郑建军、孙雪理回避表决。

3、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议案20.01为累积投票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华、孙雨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编号:2016-04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果董事对临时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根据2016年12月1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在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军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剑敏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吴剑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吴剑敏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任命吴剑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剑敏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吴剑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剑敏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吴剑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吴剑敏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吴剑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